現在台北市建案公設比,30%都覺得佛心,
覺得真是太不可思議,
另外也有發現是否不同城市公設比就不太依樣?是台北建商比較XXXX故意拉抬嗎
現在台北市建案公設比,30%都覺得佛心,
覺得真是太不可思議,
另外也有發現是否不同城市公設比就不太依樣?是台北建商比較XXXX故意拉抬嗎
台北市建築法规要求嚴苛!
現在大樓33%上下感覺都很正常
前幾年會有2x%的都更案
現在因為雨遮都不計了 好像公設比都會更高(不是很懂其中關係)
所以真的像樓上版友講的
30%在現在已算低的了~
因為建築法的規定8樓以上必須有2座逃生梯及防煙區域的設置,如果要符合消防法規的規定,公設通常會超過30%。
因為建築法的規定8樓以上必須有2座逃生梯及防煙區域的設置,如果要符合消防法規的規定,公設通常會超過30%。
正確!
安全第一!
台北市建案的公設比會較高,主要是因為興建的多為住宅大樓,公設比才壓不太下來吧!
像新竹、桃園鄉間有很多那種低樓層、一樓停車的華廈式住宅,因為不用挖車位,公設比可以壓到20%左右,透天宅更是0公設比阿!
主要是台北寸土寸金,能蓋高樓哪家建商想蓋平房?
現在的新案30%以上的公設比幾乎就是標配,不管公共設施多少,大家都這麼玩就算不能接受也沒得選擇呀,公設比大多都在30~35%間,30%以的少之又少,超過35%算是高公設了......能接受的人也比較少......
「低公設比不代表使用面積大」,建商仍可能在建物登記項目動手腳,消費者最好留意,別輕易被業者的「數字遊戲」所迷惑。
公設比多少要看公共設施多少,影響室內面積,看室內平面圖比例大小,公共設施少公設比少,我選20-30%可以接受。
現在房子的公設真的好高,記得以前買房子幾乎沒有什麼公設……現在的房子不要說電梯大樓,連公寓公設都要20%以上……真是不能接受……也沒辦法><!
其實如果公設內容是自己會要使用到的35%
跟幾乎用不到的30%
還是會甘心挑前者吧
30%,如果自己有用到的話也沒差,畢竟這是政府的規定...
每天上班、加班,假日要去採買,那些休閒公設跟本沒時間去用,所以最好在30%以下,26-28%最好…
其實台灣這種公共設施必須登記(在所有權人名下)的制度
追根究柢 跟孫科發明的房地分離管理(包含課稅)有絕對關係
反正就是地上物一定要登記就對了
但是地政士榮譽理事長林旺根認為
這就跟汽車所有零件通通都要在行照上載明一樣(荒謬)
但由於台灣獨有的地政單位堅持 所以至今根本無法憾動
否則 其實現在公設比這麼高
其實是有建築安全的出發點
也就是規定八樓以上集合住宅必須設双梯(蘆洲大囍市火災的後續因應)
既然原本可能只有單梯 現在變成双梯
公設面積(比)當然就一下拉高很多了
事實上如果能夠改革這種奇怪的制度
公設增加讓建物更安全 增加逃生空間 是很正確的事
但現在一切顯然都變調 大家都在討論公設比過高
畢竟現在房價貴成這樣 結果花一樣單價卻不是買到私用面積 任誰都會覺得XX
沒錯 關鍵不是大家認為多少公設比能接受
而是現在這個公設登記制度 根本不該繼續存在
當然越低越好,但以現在消防法規限制下,33%以下都算是低公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