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發現嫌惡設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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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發現嫌惡設施怎麼辦?

房市話題新手

買預售屋的時候已經盡量看周圍的環境了,交屋的時候發現我選的戶別,正好窗戶一開就看見一個很靠近的電線杆,不但礙眼也覺得這麼多電線有點恐怖,像請問怎麼辦?可以要求建商求償還是有什麼解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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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6-03-22 07:28
房市話題元老

建商在交屋前須負起瑕疵擔保責任,可主張電線桿有安全疑慮,向建商協調請台電移位~若建商不理也可尋求法律依法要求解約或是減少價金,但若建商事前不知情就只能要求減少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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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3-22 16:32
 Amy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簽約時要注意是否有記載周邊300公尺內已有的嫌惡設施,重要的是若交屋前發現新增嫌惡設施,就像樓上說的,可協調建商排除或依法要求減少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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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3-22 16:5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可以試著要求建商負起擔保責任,或是協調看看台電能不能移位。不過因為已經交屋,如果是在看屋時就已經存在的電線桿,可能在求償上就會有些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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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3-22 17:51
房市話題元老

交屋後發現嫌惡設施,已經交屋後也付款,要打管司要花一些時間,很難退房屋買賣合約,合約內容仔細校對一條一條規約,註明交屋後發現嫌惡設施可退款或減價,交屋前到現場是否有嫌惡設施可耍求減價,還沒有簽約前可退出買賣購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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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3-22 21:56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當然可以電線桿有安全的疑慮,向建商協調,尤其建商出面可向請台電申請移位。若建商不肯,採訴訟方式,可依法要求解約或是減少價金,照理說一般建商除非事前不知情,否則應該都會避免這種嫌惡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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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3-27 22:17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在買屋簽約時注意條款有無註明嫌惡設施,但是簽約講求時效,雖依法建商須提供5天以上30天以下的合約審閱期,但不動產交易講求時效,一般很快就簽了,到時法官多半會認定買方已同意合約內容,因此簽約後工程期間須多去工地觀察,若有發現新增電線桿或其他難以忍受的嫌惡設施,在交屋前與建商協,應該是比較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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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4-1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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