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版上大大們
目前有看到一個建案不錯
兩房兩衛
但建商說 合約上面圖原本一衛會是陽台
在二次施工時才會把陽台部分改成衛浴 他叫我不用擔心
因為二次施工的圖也會放在合約上面 所以沒問題
但我覺得有點疑慮 幹嘛要分兩次
想問有什麼辦法能保障我的權利
不會因為有什麼原因後來第二個衛浴沒辦法出來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1-03-10 17:36
因為建案完工都要送審,使照才會下來
在送審時規劃是的標準格局,
所以才會因應購屋族的需求二次施工,無法一次施工,基本上二工是不合法的!
已發布 : 2021-03-10 22:21
還是要小心~消費者要睜大眼睛,就目前實際的案例來看,違建二工最後的責任歸屬,也就是遭受罰緩和拆除責任,大半都還是落在消費者的身上,消費者得承擔風險......凡是建築執照規範以外,使用執照核准取得後,因私人利益再行施做的任何工程部分,即為二次施工,而如此─私人利益與大眾利益相牴觸,這個二工就形成違法的違章建築~
已發布 : 2021-03-10 23:12
基本上 二(次施)工其實就是偷吃步
不管預售或成屋
都是拿到使照後才做(所以叫二次施工)
官方都是睜隻眼閉隻眼
沒聽說有哪個人做了會比較有保障
就算賣方如版主這樣說
建議還是要再諮詢相關法服會比較安全
當然最好是 別碰(雖然多多少少都有)
已發布 : 2021-03-11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