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遭法拍,地上農作物可以自行變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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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遭法拍,地上農作物可以自行變賣嗎?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一位朋友的叔叔租了塊地種植果樹,但這塊地要被法拍掉了,那在他在上面種植的果樹,會被連帶接收給拍定的人嗎?還是能直接自己賣掉?或是要求拍定農地的人必須連同果樹購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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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7-06-28 07:44
房市話題元老

可以詢問代書或律師吧~比較專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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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6-28 16:24
房市話題元老

以往農地被拍賣,土地所權人要求限期地上農作物清除歸還地主,最好問代書專業代辦處理農地租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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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6-28 17:4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農作物為土地一部分
土地上若有果樹、稻穀等農作物,依民法66條規定,不動產的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的一部分,因此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視為土地的構成部分而為繼受人所有。
但若地上農作物已經成熟而達到可採收階段,據最高法院74年第3次民事庭會議,例外視為由原耕作人取得所有權。又根據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57項第3款規定,應點交之土地,如有未分離之農作物事先未併同估價拍賣者,得勸告買受人與有收穫權人協議為相當之補償,或俟有收穫權人收穫後,再行點交。吳奎新指出,如協議不成,該地上農作物又已達到成熟階段,執行法院應准許有收穫權人自行收成。
換言之,當果樹或農作物為長期性,且於拍賣點交時未達採收階段,則該農作物及果樹均屬拍定人所有,在取得所有權後可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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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6-28 17:48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簡單說就是如果上面的農作物已經可以收成了就歸種的人
如果還很久才能收就歸新地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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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7-01 09:17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這是要先看種植的作物是長期還是短期收成的,若是長期收成的作物,按照法律規定,長期作物應屬於土地的一部分,在拍賣的同時會一併被納入土地拍賣人接收,但若是種植的果樹是較有價值的作物,可要求法院連同作物一併鑑價,讓作物與土地共同拍賣給拍定人,這樣承租人的損失才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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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7-30 10:18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應該不行吧 怎麼可能有這麼好康的事~想就知道 別-作-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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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7-31 18:05
 jan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如果農作物為地主所有,法官會以地上孳息之物,不列在拍賣公告,但仍視為一併拍賣,但若為第三人耕種,有些法官會在公告註明,農作物等收割後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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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7-3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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