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管委會一致同意中華電信等4家業者,在頂樓架設基地台,但是我住頂樓,我覺得家有孩子又離住家太近,我去反對,但是管委會說已經開會一致同意通過了,請問我有權告嗎?
基本是是可以提告的,頂樓架設基地台是要經過頂樓住戶同意的,此篇文章有寫到: http://sunrisetaipei.web66.com.tw/ch60/CH126/126444/U/917310.html,建議可以在詢問法律相關的事物所做確認。
可以的喔!就像樓上說的根據目前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臺,如果要設置廣告物或無線電台基地台等類似的東西,必須經頂樓住戶同意,所以按照該條例頂樓住戶是有否決權的!
對啊~大樓頂樓架設基地台必須取得頂樓屋主同意!否則可提告訴請恢復原狀的!法院皆認定大廈若在頂樓設基地台,應該取得頂樓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以免其他低樓層共有人以多數暴力強行決議通過喔!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卅三條第二款,公共區域屬於住戶全體共有,如果要在屋頂架設基地台,要經頂樓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設置在其他樓層,應該經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一旦違反決議,住戶可以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舉發、依法罰鍰。
在頂樓架設基地台,一定有向業者收取租金,這種做法卻無回饋給住戶,而且基地台電波可能影響健康,嚴重侵害權益,不僅可以要求管委會和業者解約,若不同意也應該可以告。
真的建議不要裝....那真的很可怕!!!!
我記得知前有案例,基地台的設置必須由頂層或同樓層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才行,目的是在保護個別樓層的所有權人的權益,避免其他樓層住戶以事不關己,用多數表決強行通過在外牆、樓頂架設強波器等設備,因此,若是管委會強行決定,未與您商量,這種決議是無效的,電信業者無權占有,應該要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