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調高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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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調高於法有據?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聽說有屋主針對暴增的北市房屋稅提請行政救濟
認為北市府調高路段率與房屋構造單價的部分有瑕疵
甚至與房屋稅母法牴觸(未扣除地價)
雖然算法一時之間也無法說清楚
但若能成案有可能幫重稅解套

個人是認為這次的房屋稅真的有蠻多說不通的邏輯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也覺得太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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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5-05-15 18:04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部分路段的房屋造價單價當然不能成為於法有據,因為像北市一些高級地段的房價,無論是新房子還是多年中古的老房,房價的漲幅都和原先造價的比例差異太大,所以不能以此為標準來訴請調高曾加的稅賦不對。
過去房地產的持有稅約為市價的兩成,有些億元豪宅,一年的房屋稅及地價稅比一部汽車的汽燃費加使用牌照稅還少,相當不合理,是有需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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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5-21 08:02
房市話題元老

台灣房市的問題在稅制, 並不在稅率, 真正的問題是房屋稅的稅基不合理, 台灣的房屋稅計算基礎是房屋建造成本, 而不是其他國家的房屋成交價, 造成與市場嚴重脫節, 稅負過低之情況, 炒家沒有套牢成本!炒作時肆無忌憚, 財政部長是有權力的當事人, 他有責任提出稅制改革方案, 但是他卻只是在敷衍了事, 只有稅率微調沒有解決問題, 他並沒有真心在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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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08 16:10
房市話題元老

其實之前就有過類似案例
有業者告地方政府房屋稅估價有問題(折舊率過低)
結果雖然行政法院判決指出
地方財政單位估價方式確實有不妥之處
但最後也是不了了之(據說最後是說 這部分地方政府有行政裁量權)

個人猜想 要是行政法院判地方政府敗訴
那就是天下大亂 因為全台各地方政府
都用一樣(財政部公告)的折舊率算房屋稅

再延伸到版主提的所謂法源或什麼母法牴觸的
其實就個人了解 路段率和夠造單價本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土地 後者是房屋
應該是沒有所謂重複計算的問題
業者不滿的應該是豪宅部分要重複加成(就是豪宅房屋稅基要多乘一次路段率)

個人猜想 其實業者真正不甘心的是
台北市政府只針對去年七月後取得使照的新建物調高房屋稅基
之前的卻"既往不咎" 這點就租稅公平來說確實有很大問題
但對於稅基認定 現在依法地方政府確實有絕對裁量權
所以應該檢討的其實是整個稅基的認定問題
讓它直接和交易市價或實價聯動
而不是現在這樣弄一堆複雜公式
否則就一定會繼續存在人為操弄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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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09 17:26
 asir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當然合法啊...這修改自治條例就好了 說實在的 台灣房屋稅不算貴....美國的稅重太多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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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11 18:48
 JoeC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現在經濟不好,搞不好能為持有稅調高解套,畢竟官方的想法就是只有房地產好,經濟數字才會好,所以接下來不論中央或地方,都可能會有救市或是鬆綁打房的舉動出現,像台北市最近就把建商一年以上未售餘屋的稅率從3.6%囤房標準降到2%,持有稅大幅減輕,而最近又有許多業者出來喊說持有稅過高不利房市發展,呼籲政府別再調高稅基,甚至希望能進一步下修。

雖然這番論調聽來很不可思議,畢竟若台灣持有稅負擔如果算重的話,那全世界的房市應該早就垮了,只是官員們迷信房市是產業火車頭的論調,因此未來持有稅下修還真不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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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9-15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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