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交了屋就要開始支付各項公設及水電費用嗎?
建商說交了屋就是屋主要開始負擔,可是我們都還沒搬進去,難道都沒有緩衝期嗎?
一般都是以交屋日為基準喔,不然如果大家都因為還沒搬進去住就不繳公設費用,那管委會要如何運作~
應該是啊~所以點交很重要!檢查確認無誤再交屋喔~
交了屋以後房子就是您的了,所有費用當然是您要付呀!除非是公設還沒點交,不然沒有要建商負擔的道理,否則以還沒搬進去為由要求緩衝,那許多投資客買了根本從來不住,緩衝期不就長到破表?所以才會呼籲民眾,務必確認一切都沒問題後才點交,不然自己開始繳費後才發生問題,一定會很嘔。
不過因新社區住戶進駐速度慢,初期常會有管理經費不足的問題,因此建商都會提列公共基金放在政府那邊,等管委會成立後撥付給管委會,以免初期沒經費維護公設,故早早成立管委會,取得公共基金運作,可以舒緩新社區管理上的財務壓力。
確定交屋日期後不論有無搬進社區,先預繳管理費做為管理委員會基金,用來公共設施維護費用支出,每家社區會議流程不同,由建商通知住戶開建立社區管理委員會議選舉理事長後,才能交替點交公共設施、維護修繕。
交屋次日就開始收各項費用是合理的, 若有未賣出產權在建商手, 那麼管理費.水電費的分擔, 建商也要負責那些未賣出的,否則少數住戶要分擔所有的費用,所以還是要查清楚.
一般只要建商完工開始交屋之後,管委會成立,就會收所有戶數的管理費,如果沒賣掉的戶數就由建商支付相同管理費。
不管你有沒有搬進去,交屋後就要開始繳交管理費,你不搬進去是你的事,總不可能你永遠不搬進去住就永遠不用繳吧。
當然阿,交了屋之後房子就屋主的了,由屋主支付各項費用很合理阿,不能說你還沒搬進去就說不繳阿,阿你如果一直都不搬進去就都不用繳嗎,每個人都跟你一樣的話管委會要怎麼運作。
依據內政部規定,通知交屋日起30日後,才需要開始負擔水電費、瓦斯基本費,但是有些建商會在合約中就註明說是三天或幾天後,其實都是違法的,不用管它,還是以內政部的規定為主!
建商要求交屋後就要付所有費用應該是合理的唷!而且交屋後房子就是你的了,早付晚付都要付,沒差這幾天吧!
依據內政部規定,通知交屋日起30日後,才需要開始負擔水電費、瓦斯基本費,但是有些建商會在合約中就註明說是三天或幾天後,其實都是違法的,不用管它,還是以內政部的規定為主!
沒錯 根據內政部規定
是在 "通知交屋日"後30日 (買方)才需要負擔水電瓦斯等基本費
不過稍早北市地政局稽查確實發現
很多預售屋合約都是直接寫交屋日當天起或七日後
這就是違規事項
而且聽說違規率還很高
記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有一條規定,就是管委會的公共基金部分,起造人建商或地主等第1手持有人,在大樓交屋時就必須拿6個月的總管理費來成立公共基金,並設專戶專人管理,這樣社區管理費可以妥善運用,像是大樓磁磚掉落或是公設維修等狀況,可以立即支付,維護社區或大樓品質。
這..真要仔細看看,一般人以為交屋負擔自家的水電費是應該的,大多數屋主都不會有異議,沒想到這反而讓建商賺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