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買了一間中古屋,但房屋有漏水,屋主承諾會修繕後再交屋,因為朋友他也尚未完全付清過戶,只付訂金,但屋主一職延遲修繕,現在已過原先說的鮮善及交屋期限,但是漏水問題卻沒弄好,原屋主卻說漏水不好修,請我先租屋(付租金),等漏水修好再交屋搬進去,想到買了漏水屋已經很倒楣,想退又不能退,等來等去,竟然還要花筆錢租屋,這樣合理嗎?有什麼方法解決?
當然不合理!但不知道為何漏水你還要買呢...因為「漏水」是房子的重要瑕疵,所以看屋時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尤其是陽台、浴室和廚房的牆壁、天花板,最容易有滲水、漏水、壁癌等問題。除了用眼睛看,還可以用手摸一下牆壁,看看是不是有濕氣。而且就算他修好了,也不能保證之後還會不會發生!
漏水法律上不管是新成屋還是中古屋,屬於出賣人應負擔的瑕疵擔保範圍時,買受人可以主張要求減少價金或是解除契約了.何況還未交屋趕快退.
對阿快點退掉吧
這種漏水屋
不管怎麼修以後還是容易再發生的
這應該是沒有透過仲介買賣才會發生的事情吧 :silly:
否則仲介的合約裡面這種事情很好處理
買到的房子會漏水買受人有權可以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如果出賣人有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更可以要求損害賠償~但買受人須在收到買賣標的物從速檢查受領之物有無瑕疵,並於發現有瑕疵並通知出賣人後,六個月內行使權利,過了六個月就不得行使權利了!
如果是跟仲介買的可要求仲介代為處理,仲介既然收了高額的費用報酬,在有問題時自不應置身事外。
一般仲介負責修好漏水屋,有保固期間內有效,可要求補償損失金錢,賣方沒有補償可解約要求賠償違約金,視房仲買賣合約附加房屋損害不能入住,可解約買賣合約無效,賣方一拖延無法確定時間,賣方一早點提出解約,避免往後麻煩事件多不好處理。
完全不合理啊,房屋本身有瑕疵而且又延遲交屋,如果是經由仲介買的,當然是請仲介去處理。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尚未交屋發現房子有瑕疵,可拒絕履約。
漏水這麼誇張的事還要先租著檔著用,絕對是不合理的!建議還是透過仲介趕快處理,或是趕在交屋前以發現房子有瑕疵,拒絕交屋為由,請屋主趕快修好,並賠償違約金。
不過個人還是覺得都已經漏水了,居然要求你付租金在交屋,還是趕快解約吧!
真的別買了吧...現在選擇那麼多 你朋友偏偏要買漏水嚴重的...到底何苦呢???沒必要啦
漏水屋真的很麻煩耶,後續問題不少,問問看法律上能不能解約吧,不然這屋主一直拖著又要你繳房租,擺明吃人夠夠,打定你簽約了不能怎樣,感覺很可惡!
一般而言,賣方因房屋出售前未說明房屋瑕疵,讓你的朋友買了房子,基本上是不實,應該可以退錢的,原屋主無法在交屋期限內修繕完畢,根據雙方當初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應有規範延遲交屋違約罰則,通常制式合約中,屋主延遲交屋,依約每日可罰售價的千分之0.5~1,作為補償。或許你可以要求屋主副你修繕費用,協商由買方先行交屋來處理漏水的部分,由買方僱工修繕比較快。
我也覺得退掉吧!還沒住進去問題就那麼多,如果修了之後又有問題怎辦!所以買中古屋風險很大,預算夠的話還是買新房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