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最近看的幾個物件
屋主多半有附加回租條件
回租期限從2~6個月都有
買了還不能立即進場裝潢
真的心很累...
不曉得為什麼市面上此類物件變得這麼多?
大家有碰到嗎?
因為是換屋,房子賣了才有錢換新房子,不回租會沒地方住,或者也是整修新家的緩衝期。
話說你不願意接受回租,也可以不買啊。
賣房子要求回租三個月內搬家,新房子未完工或裝潢未完成,所以才會要求租房子,免得搬家二次費用,如果喜歡房子可以要求簽約限期內搬家,不會反悔不搬家,不接受回租也可以不買房子換別家買,沒有影響購屋意願。
既然一開始已表明「售後回租」在簽約時就談好一定期間的租期,在雙方可接受時效範圍內搬家,自己也可以得到租金的補償,其實不無小補也無傷大雅,如果真的有急需,可以考慮其他物件看看。
這如果是抗性,你可以跳過啦~
你看哪裡有很多售後回租啊??我怎麼都沒看到有要求售後回租的XDDD
這狀況應該比較少見吧,畢竟市場上還有很多別的選擇
如果是我應該不會買這樣的房子,說不定下一家會更好(威
話說版主哪裡看到售後回租的房子,還蠻好奇的!
買後還要回租風險上有點高,付了錢又不能好好驗屋將來房子點交有爭議談判籌碼少,倒不如用延後交屋對買方較有保障. |
買回租的房子,除了簽訂買賣合約之外,記得再加簽一份「正式租約」註明清楚,買賣契約可標明,漏水保證由交屋後半年開始算,成交後一週內,要有探視內部環境一次機會;已保障自己的權益。
之前完全沒聽過要求回租的,
大開了眼界。
自己是覺得買了就買了,
盡量避免發生這樣的狀況,
糾紛發生的機會能省則省啊~
最近看桃園的也有看到~
好像是央行之前限制六都第二戶貸款無寬限期的影響吧
換屋族改為先賣出之後再來找物件?
售後回租對於買方而言,通常最擔心屋況問題,因為交屋時原屋主還會繼續住下去,等於驗屋時無法把傢俱搬空逐一檢視,因此,若要採用售後回租的方式,通常建議雙方合意押一筆10至20萬的尾款,等買方實際拿到房子確認沒問題後再付清。此外,為避免原屋主比較長期甚至無限期租下去,也建議契約內要註明售後回租的明確期間,藉此化解疑慮。
訂契約內容很重要,對買方賣方疑慮問題解決,合約有註明對賣方增加有保障,購屋買賣不會有糾紛。
售後回租的行為對買方好像比較不利,不要買回租的房子,有些人是換房,為了省房租,就想售後租回,但是買方風險真的比較大、若真的喜歡這樣物件除了「買賣契約」外記得再加簽一份「正式租約」註明清楚,保護好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