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聞一名網友表示,最近去看了一個房地產建案,沒想到遇到建商,在簽完早鳥價訂單後,建商居然說董事長當晚喝酒搞錯價錢,然後逼他實價登錄造假,因為根據實價登錄2.0規定,如果登錄不實,買賣雙方都會被告與罰款,後來甚至逼他取消訂單,依照內政部買賣契約,知道一般屋主買賣若是反悔的一方是有罰則,想知道像上述情況,建商有這權利簽了約不賣嗎?建商會有罰責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1-11-13 19:55
請問哪間呢?
已發布 : 2021-11-13 23:56
如有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時,應以預約單等書面契約清楚載明,並須載明預售屋的戶別、面積與買賣價金,並且不可以約定有「保留出售、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的事項」,防止建商反悔不想賣而耍賴。
已發布 : 2021-11-14 08:10
依照簽訂的合約走啊~請他們付違約金賠償啊~
已發布 : 2021-11-14 17:17
之前親戚買了一間房,後來也是被建商要求他撤銷訂單,理由是因為大坪數賣不好,建商想更改小坪數補教好賣,所以直接退訂金取消合約,也沒有賠償,說是建商在合約中有權更改建案規劃,通知買方想買就保留,不想買就退戶..真是啞口無言!
已發布 : 2021-11-14 23:14
民法有規定啦,如果你已支付訂金,而賣方無法履約時,本來除退訂金之外要再加一倍返還。
已發布 : 2021-11-15 17:45
也就是有權,但是看要怎麼賠償
所以他只要算準了『違約金=成本』
下一個買這戶的人才是真正的付款方啦~
已發布 : 2021-11-15 18:55
依照規定簽訂的合約走,如果反悔不照合約價格,請建設公司付違約金來賠償,簽合約不是隨便都可改,也要仔細看合約。
已發布 : 2021-11-15 19:44
當然有權反悔啊,誰規定不能反悔的,但要看簽約了沒啦,沒簽的話建商要還訂金一倍的樣子~
已發布 : 2021-11-15 20:08
有些不肖業者以不實高價,登記到實價登錄系統,墊高周邊房價,基本上這種行為等於是不實申報炒作行為,可以通報縣市政府檢舉取締建案稽查,對於這種違規案件,最重可罰100萬元,甚至按次繼續罰~~
已發布 : 2021-11-18 08:23
建商沒有權利賣了房反悔,至少有照合約理賠補貼購屋者,意外了多了一筆錢,另外找建案相同產品,一樣可以買到相同地段,建商沒有誠意賣了房反悔代表口碑很差。
已發布 : 2021-11-18 17:05
同問,哪一間啊?
都簽了還反悔真沒信用,照理說是有權利可以提出索賠的,
但前提是你簽的約裡面有提到... 假如對方有意鑽漏洞就不好說了。
已發布 : 2021-11-19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