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及澳洲的親戚,住家普遍都是免費使用大樓休閒公設,
為什麼台灣的住戶還要扣點數,甚至每月使用次數規定,
買的房子都含公設,建商錢拿去了,也繳每月管理費給管委會,卻還要限制或是付費才能使用公設..
台灣買房子真是剝了兩層皮..各位怎麼看這種現象的原因?
台灣公設的部分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大多數國家賣房子,都不會讓公設的價格賣得跟主建物的價格一樣,台灣都直接用權狀坪數去乘單價來賣,搞得用不到的公設虛坪跟主建物同樣價格,光是這部分就讓消費者大失血了。
然後花錢買了公設後,許多較高檔的項目要使用還得再花錢,雖然錢是繳給管委會,但再管理費之外還得收錢,的確是會讓住戶感到很不爽,不過這部分基於使用者(使用頻繁者)付費的概念,倒也不至於全然不能接受。
要注意的就是,買屋時,一定要詢問清楚公設的使用規則,有些社區是居民免費使用,有些是使用者付費,而且支付的費用不低,若公設也是購屋考量重點之一,一定要詢問清楚。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哈哈~~~~玩死你~~~~~
有些小社區住戶所提供的管理費,只夠維持基本開銷時,有些公設設備特殊,使用維修管理費用龐大,只好向住戶收點維護費,用以防止設備壞了沒錢可以修理。
公共設施多等於維修成本高,有些小型社區公共設施少,費用低,大型社區公共設施多、特殊設施,維護成本高轉向社區要管理費、使用者付費,多一些錢來維修公共設施,不然設施損毀沒有錢付。
本來就很不合理呀!但建商要這樣賣,上頭沒人要管,小市民也無法說什麼。
有關公設灌入銷售坪的問題
真的由來已久
但說實話 只有台灣這種有物就要登記的主義存在一日
公設就不可能像國外那樣不計入銷售坪
原因則說來話長 但基本上和台灣
地上物和土地分開來管理的全球獨步情況有關
至於之後還要繳使用費給管委會
應該也不是所有社區都這樣吧
而且公設要能運作 還是要有費用
或許每個月的管理費仍不足因應
若不限制社區如果有KTV,可能一整天都是同樣的那一群人在使用了...
公共設施多等於維修成本高,有些小型社區公共設施少,費用低,大型社區公共設施多、特殊設施,維護成本高轉向社區要管理費、使用者付費,多一些錢來維修公共設施,不然設施損毀沒有錢付。
其實還好耶...像我們社區戶數快2百戶..每一戶分攤下來,其實沒多少,管理費也不高啦
若是社區人少可能比較不會有此現象,人多可能為了維護管理社區品質,每月所付的管理費=基本使用點數,若要多使用就要多付費,這樣可以遏止長時間佔用公設的人。
對很少去用公共設施的人來說電費幾乎都是公用電都有分攤,然而後續設備損耗維修保養費都會出現收點使用費覺得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