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河濱商城」屋齡逾四十年,是高雄最大海砂屋社區,過去曾發生陽台掉落,現在地下室梁柱仍嚴重受損,天花板鋼筋裸露,隨時可能倒塌,二四九戶人家活在恐懼中;社區曾花兩年時間自組都市更新會,但居民意見南轅北轍,都更會提前跛腳,都更遙遙無期,無論是社區居民或是住在放進的鄰房,都時時處在危險。
像這種危險老屋,會危害自身與鄰房,一定要居民都同意嗎?政府不能直接拆除重建嗎?
小弟看過相關報導
版主說的案子 確實是走都更非危老
原因大概真的是因為無法達到百分百所有權人同意
但實際狀況有可能跟城中城或南機場國宅
也就是產權過於複雜 或根本找不到原始產權持有者(因為轉租好幾手好幾代)
至於危老為何必需百分百同意
因為和都更不同 都更是透過相關法源
因此可以只要一定比例同意就成案(理論上是符合所謂公共利益 且必須經過審查通過)
這時候政府也可以依法待拆(當然實際上真的執行又是另一回事)
危老則是單純的老舊或危險建物拆除重建
(沒錯 都更不等於重建 整修整建也是手段)
法源完全不同 理論上當然也無關公共利益
不需要地方相關委員或會議審查通過
只要達百分百所有權人同意就能成案
兩者容易混淆 主要因為實務上的都更案幾乎都等於拆除重建
再者則是兩者都有容積獎勵(雖然機制和額度都不同)
危老老屋重建需要經過全體住戶同意,才能進行重建工程,的確住戶不同意見,整合困難經過一段時間真好的條件,順利進行重建工程,有的二三年也有十年的確不容易整合住戶,住戶少進行危老老屋重建時間縮短。
藉由都更轉變居住環境,通常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出席,市府都會局同意這種太危險的老屋,應該就會協助申請辦理,此案社區早期蓋房子時因從愛河抽取地下水用,成為嚴重海砂屋,今年四月間有成立自主都市更新會,高市府也允諾協助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更新作業費用,但是河濱商城土地強度低,難興建大樓或華廈,開發商收購的意願不高,加上社區容積過低,就算都更,住戶也難達到一坪換一坪願望,很多住戶經濟條件差無力搬遷,才會出現瓶頸無法都更!
危老重建:房屋所有權人100%同意才能符合條件申請。
對啊,法律規定
不過版主也可以想一想,如果採少數服從多數的話
那你的家不就可以隨便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