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新聞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正草案,未來不得以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新聞後面又寫說對於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衛生、社區安寧等要如何管理,社區還是可以做一些特別規定,之前有聽說社區規定不可以讓寵物的腳落地這種規定,但是如果大型狗不就糗了,怎麼抱,雖然這個規約看起來是還蠻好的,但是一定又會有住戶抗議之類的....養寵物的規定對社區的管委會來說,算是一種考驗阿~
養寵物本來就有人愛有人閒,我是覺得要養可以,但是不要放任寵物隨地大小便、或是狗毛隨風飛,讓人觀感不好,當然會想禁止飼養啊。
不得禁止養寵物是不錯的法規,而且也不反對社區自行訂定配套措施,個人覺得若飼主沒有公德心,放任寵物隨地大小便不清理,可以高額罰則加以嚇阻,且若飼主一再違反規定,也有訴訟的依據,保有管理上的彈性。
畢竟現在社會型態與以往不一樣,許多人已將寵物視為家人,因此不得禁止養寵物是與時並進的立法,也能避免以往常發生社區新增禁養寵物條款強制住戶將寵物送養的爭議。當然這對極其討厭寵物的住戶來說,難免還是會有所影響。
公寓大廈不得禁止住戶養寵物立意很好,會引起愛好寵物抗議,不然引起棄養寵物潮,成為另一社會問題,小英總統認養寵物、不少名人養寵物上街頭抗議,寵物人口至少上百萬人,考驗社區管理能力。
其實對有養寵物的人來說這是好消息,只是希望大家都要有公德心,大小便要隨手清理,社區的環境本來就是大家要一起維持的。
現在動保團體聲音漸受社會重視,所以有這立法也算是與時俱進,還蠻不錯的。但對依些較不能忍受寵物噪音,或是環境衛生的社區住戶來說,無論是管委會或是政府希望都能訂定一些環保的配套措施,才能保障雙方權益,也才不會讓愛寵物,跟不能接受寵物的人都能和平共處。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要限制住戶飼養動物規約必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要達成決議的門檻非常高,除規約另有規定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至少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戶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通過~養寵物可能因髒亂、噪音、氣味等問題,干擾到其他住戶,既然是共同生活的環境,又是多數人的決定,少數人可能因此得有所犧牲。
我覺得最終還是得回歸到飼主身上,基本的公德心還有道德心必須有,放任寵物大小便不清理,汙染環境,或者讓寵物一天到晚吼叫,打擾安寧,試說有哪個住戶會同意喜歡,既然不得禁止養寵物,管會會的規範一定要明確,不然到時候又吵得沒完沒了。
公寓養寵物是常態要在不影響其他住戶權益下,好好照顧寵物.法規不能什麼盲目放寬不是所有人都喜歡寵物.自從隔壁搬來養了四隻狗二隻貓後不得安寧不知要如何喜歡它.
請問有沒有問過不喜歡養寵物及對寵物過敏的人的意見?
真的管太多了 有的人愛寵物 有的不愛啊 幹嘛要求不能禁養 真的莫名其妙!!
其實,愛跟不愛寵物的人,大家都各有立場,也不能說你有過敏或不喜歡,就不准別人養,只是真的要多尊重一下其它住戶,管理好自己的寵物,不要造成別人困擾。
既然不能禁養的話,對飼主的規定更要嚴格執行才對,不然有些住戶會有僥倖心,像我們大廈就是啊,下雨天就帶寵物去停車場大小便、寵物不洗澡電梯都是它的味...真的很擾人。
現在養寵物的人真的蠻多的,其實大部份的飼主都很有公德心的,希望那些少數的人不要當害群之馬啊!
不能禁養但也要把罰則規定清楚,不然有些飼主真的亂沒水準的,都亂大小便毛亂飛什麼的,很討厭。
我家公寓樓梯之前就有發現狗大便,有些住戶還不小心踩到!比較生氣的是整個公寓就只有一戶養狗,去跟他們說不要讓狗狗在樓梯間大便,卻反過來被說叫我們拿出證據,真的很無言....所以養狗真的要有公德心阿!!!
電梯裡面不是都有監視器,調來看一下就有證據了阿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XX
總是會有這樣沒公德心的人,害了其他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