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明倫社宅高租金爭議不斷,都發局長說,因為計算實坪和權狀的預算編錯了....
真是傻眼...這樣就算了嗎??不用懲處?反正已簽約的倒楣?
預算編錯?真得好扯......是搞不懂什麼是自償率,不過社宅租金這麼高,真的是租不起啦~
預算編錯,整天吵東吵西的議員就沒責任嗎?
議員要監督市政府審預算,現在議員只會怪市政府是怎樣,當議員是不是很爽?
這理由也太扯,官員在發言前都沒先想想?
不管真假的,預算編錯算行政疏失,是政府要負全責吧!
市府預算編錯,現在市府同意租金要重新計算,市府卻堅持法令不溯既往,新調整後的租金得待3年後換約才適用。
薛完了才說阿編錯了啦,這樣嗎?
確定政府官員可以這麼不負責任丟下一句話就好了?
我不認為下台辭職是一種方法,應該是補償那些已經簽約的人的辦法要做出方案來吧?
高租金已經標示出來,才說預算編錯了,先補償善後處理好不會有民怨的問題,認錯才能改善,不說改善後續問題愈來愈大,現在有錯馬上能改善,問題愈來愈少。
應該把過去的社(公)宅預算都翻出來檢視一遍,因為這種計畫通常都會參考前次的版本來寫吧(?
沒發現嗎
公務機關 犯了錯
頂多承認 就沒事了
根本就沒有任何真正的獎懲機制
要是民間企業 搞不好就被fire了
這就是咱們的公務銓敘制度
難怪事務單位爛到底 反而得靠約聘人員才做得了事
台灣人民當冤大頭是常有的事情,只要不是社會大動作秤擊吵鬧,就當作沒看見..好像錯是理所當然,不用負責,
就像是外籍勞工聚集一吵,要求與台灣人民平等,政府就開始軟了,完全不顧本國人民的利益!
我們現在的政府都是「苛以律人、寬以待己」,對待自己的失職,總是輕輕帶過或推給他人,
就像網路流傳「蔡政府部會首長吃六九八0元便當」的謠言,
然後蘇貞昌指示嚴辦,隨即有七名民眾被刑事局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沒有網軍或是群聚力量督促,所有過錯都會很快銷聲匿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