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稅務局說,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可以自由選擇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之前我先生過戶贈與一塊土地給我,結果當我們轉賣時,計算土地增值稅時,竟然用贈與前規定的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來課徵,以致土地漲價倍數增高,稅負反而更重。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5-03-12 15:31
夫妻間贈與土地僅為暫時
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
住展網站這篇新聞可以讓你參考一下!
已發布 : 2015-03-13 03:10
沒錯~由於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是採倍數累進稅率結構,因此夫妻間贈與的土地僅為"暫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所以應仔細評估該筆土地未來漲價空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
已發布 : 2015-03-19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