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兩年前買了石牌附近的預售屋自住、
當初是個高點也買貴了,
年底要交屋,如果斷頭違約金15%要500萬賠解約。
如果順利能拿到退款大約400.
困擾的是房子是買來自己住的,但很怕未來房價落到谷底!
之後貸款會白背二十年.
家人建議趁現在買方市場,把退的款項,去換坪數大一點的房子.
所以想請教網友們的意見,怎麼做比較好?謝謝 :S
你是因為擔心買貴了,所以想換地方買,奉勸你是自己要自住,不必嫌棄賺錢太少,別再騎驢找馬!
我調查過,台北市蛋黃區,基本上沒降價!
建議你不要斷頭,建議你找仲介賣掉,只要換約即可!
換約手續費,也是合約中常見的違規條款。許多買方雖然買了預售屋,但因個人因素在交屋前需要換約出售。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 20 條規定,建商所收取的換約手續費最高只能收房地總價的「千分之一」。最近有一個客戶要換約,發現預售屋合約裡居然規定「千分之十」,是上限的 10 倍!打電話到建商,一開始的回應是「合約白紙黑字都簽了,條款內容是雙方都同意的」,當客戶跟消保官投訴後,建商態度大變,立刻改收千分之一。
同意樓上,先找仲介賣看看,如看看可不可以少賠一些,如果降450都沒人買再斷頭吧,畢竟房貸真的要背好久。
但是拿退回的400萬有辦法換到更大坪數的房子嗎?感覺也蠻難的耶
建議版主先去找看看有沒有你想像中
好地段又低價的房子
避免你因為57新聞王看太多
錯估情勢 將房子斷頭賣在低點
想買又只能追高
兩頭賠
最近周董花6.2億買和平東路豪宅
建設公司董娘一口氣賣兩戶信義之星
另外斷頭要賠15%
也大概是這波的低點
一賣一買要有賺頭
就是要找到願意賠20%以上的案子
找的到嗎?
如果是自住又何必怕買貴呢,斷頭要賠500萬,勸你還不如就自己住了,拿到400萬要想買台北市其他房子也很難,先自住有機會再賣出去
就我個人而言,除非能夠找到比這間更經濟實惠的案子,不然如果以自住為考量,個人還是會先住。畢竟現在雖然是買方市場,不過能不能議價,除了要看手腕外,也是要看地方跟案子的。加上原PO挑選的是台北市蛋黃區,就算是買方市場,想要殺到你滿意的金額恐怕也是難上加難,所以除非已經有選定的目標了,不然個人還是會繼續住,不讓那四五百萬培給建商。
其實你可以先賣 真的賣不掉or價格比當初買跌了15%以上 再考慮斷頭 不然的話 價格都沒跌超過15% 啊你斷頭不是斷心酸的嗎???萬一你斷了 結果之後房價沒繼續跌 那就更痛苦了
看新聞都覺得最近房市景氣轉好,可以再等看賣不賣得出去,不然賠15%真的很痛,除非有急需用錢,不然不用急在一時
違約金要500萬賠解約,太多了,既然要自住,就住下來,厝緣緣,住得舒服就重要。
買來自住至少住個一、二十年,就算將來房價下跌也會漲回來,既然買了就交屋,歡歡喜喜入新厝就好,自住者買預售屋看到房價下跌而難過,只是無謂的傷心而已,房地產是正港的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對自住購屋客影響不大,買來房子自住長久,買房前要多比較地段、建材,房貸利率%,現在利率愈來愈低買房機會高,如果央行利率提高代表景氣愈來愈好,買房機會愈來愈低,自住購屋客觀察房價從低點買到便宜也賺到省利率。
既然是要自住的話其實應該也還好吧,斷頭感覺很不划算,直接先找仲介賣就好了啊~賣不掉就再說,退掉的款項去換坪數大一點的房子,如果是大台北地區應該也換不了什麼吧~
預售屋斷頭會有損失,如果不急著等錢用就繼續放著看看,等成屋後也可以放著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