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是老房子,頂樓是有加蓋的,因為有出租給他人,最近社區管委會說加蓋必須要多付管理費,依照加蓋坪數計算,等於多付一戶的錢,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8-08-14 17:50
管理費金額是由你們大樓的全體住戶共同決議出來的,除非你可以取得過半數以上住戶同意免繳,不然最好還是乖乖繳,因為最吃虧的一點就是頂加,雖然是20多前的頂加但也改變不了是違建,同時也占用了社區共用部分的事實,只要有住戶不爽去報拆那就真的可以不用繳第二份管理費了!
已發布 : 2018-08-14 19:16
我朋友的社區也是頂樓加蓋要另外付管理費
畢竟你也真的使用了那些空間
再說,頂樓是全體住戶的
都給你蓋起來獨用了
多付管理費也正常
已發布 : 2018-08-15 00:42
還是付一下吧,不然到時被其他住戶檢舉那就得不償失了,而且頂樓還是會使用到公共設施吧,是應該要付啦!
已發布 : 2018-08-15 01:20
還是乖乖的去繳吧!您不繳的話,如果有人去檢舉違建而被拆除的話,那還真如樓上說的以後都不用繳了。
已發布 : 2018-08-15 01:38
收管理費視坪數,現在頂樓加蓋是違建,可以通報建管處拆除,如是超過20-30年很少拆除頂樓加蓋,還是繳管理費,是社區會議共同決定一戶付款管理費,每家社區收費不同。
已發布 : 2018-08-15 03:01
頂加本就是違建,我想應該也不合消防法規,我覺得住戶只要求多付管裡費還算合理。
已發布 : 2018-08-20 05:07
你的頂樓加蓋又出租
是合理的話
那加收管理費當然也合理
已發布 : 2018-08-21 01:43
其他住戶接受你家多了頂樓房間可以使用 ,多出來的坪數繳管理費也是合理的 ,何況妳還出租又不是自住.
已發布 : 2018-08-21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