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近日表示,
將針對全台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1734名「囤房大戶」,
啟動房租收入查核,如果有短漏報的情形,就會對其追繳應納稅額,並處以罰鍰
外界普遍解讀財政部此舉是為了改善囤房風氣
並促使囤房大戶把手上的出租物件轉入包租代管市場
這樣就可以享有每月1.5萬元的免稅額,
而且還不用擔心租賃契約資料被當作查稅依據
大家覺得這個做法有用嗎?
如果財政部後續繼續將查稅的標準往下降
持有7戶以上...持有5戶以上...之類的
是否真能逼出更多社會住宅
甚至改善囤房亂象呢?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1-10-13 09:47
對囤房大戶被查到逃漏稅,補繳稅款即可,罰款之後繼續囤房。
已發布 : 2021-10-13 17:51
- 對於資金雄厚的大咖戶,作用力有,但效果待觀察。畢竟一定會有會計師幫忙處理財產,比如分批次過戶到孩子名下的合法節稅。若是投資獲利看的見,等待時間也已經差不多,為了方便,就算入可接受的成本內。而某些較小量投資的一般民眾,為了避免房地合一稅倒是會選擇包租代管市場。
已發布 : 2021-10-14 16:28
效果不大,在一些細節上應該還是仍有些漏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已發布 : 2021-10-14 16:53
先不管房子
今天查是否有囤積貨物行為
竟然方式是去查出租有沒有短報逃漏稅??
不覺得方向完全搞錯了嗎
已發布 : 2021-10-14 16:59
不少房東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繳稅之後房租勢必也會反應上來。
已發布 : 2021-10-14 17:45
靠查稅來改善囤房的問題,查核房租收入來源,房東提高房租金轉而房客來負擔,查稅方向是不當,房客是弱勢者無力付房租金,囤房大戶不少而不去查。
已發布 : 2021-10-14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