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土地法,助富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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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土地法,助富人炒作!

菜鳥新會員

《土地法》34之1條規定,「面積持分超過3分之2,可處分所有產權」,
因此,我家的土地,因為是共有人持分,
其中一為大地主,以假交易真炒地,以移轉給安插人頭等方式,直接處分所有土地,侵害其他不同意共有人的權利,
真是覺得台灣這種霸道土地法,是助富人炒作的溫床!各位覺得此法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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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20-12-16 14:52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沒賣前都可以試試申請裁判分割,如果地賣了只能享有優購權,但還是建議你付費向專業人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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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20-12-17 00:47
房市話題元老

的確是本來美意是為了減少土地共有人,促進都市翻轉更新,結果真的會演變成強迫購買少數人財產,引發糾紛~解決源頭最好的辦法是先協議或裁判分割或採以優先承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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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20-12-17 00:48
房市話題新手

這的確是會被霸王硬上弓的瑕疵法律,
不過一般共同持有人約有兩道關卡可以保障權益,
先是共有土地,建議提早進行協議分割,對方不願意出面,就可以申請"裁判分割",
如果無法進行分割,就可利用優先承購權的權利,將產權購入,這通常是最佳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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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20-12-17 22:37
 asir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把土地送給別人,就不會有這個煩惱了,您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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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20-12-18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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