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遮不計價也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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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不計價也不登記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預售屋雨遮、屋簷可登記不計價實施已五年,內政部近日預告將進一步實施不登記也不計價

建商會退雨遮的錢嗎?
畢竟權狀的坪數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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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6-09-20 14:40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關於坪數與款項找補部分,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以下相關規定:

1.預售屋合約中需明訂以下詳細面積,包含「土地面積」、「房屋面積」,並詳列「房屋面積」中的「主建物」、「附屬建物」(陽臺、雨遮、屋簷)、「共有部分」。

2.預售屋合約中需明訂以下詳細價格,包含「土地價款」、「房屋價款」、「車位價款」。

3.合約所列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與地政機關登記面積有誤差時,買賣雙方應依以下規定互為找補:

(1)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

(2)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2%為限(至多找補不超過2%)

(3)雙方同意面積誤差之找補,分別以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價款,除以各該面積所得之單價(應扣除車位價款及面積),無息於交屋時結算。

(4)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超過3%者,買方得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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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6-09-20 15:09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預售屋雨遮、屋簷可登記不計價實施已五年,內政部近日預告將進一步實施不登記也不計價
建商會退雨遮的錢嗎?
畢竟權狀的坪數有減少

建商不会退雨遮的錢! :whistle: :whistle:
雨遮是附屬建物:这只是房屋价格計算的問题、建商不会吃虧的,因为最終建商还是要算总价!(若是雨遮不登計也不計价:那么结果是单价會变高 :pinch: :pin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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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0 17:10
房市話題新手

口頭說不計價,實際上只是變相在別的地方算錢而已,價格才是真的,如何買到自已喜歡的價格又是符合心中低價的價格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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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0 17:19
 JoeC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要建商退錢的難度很高,而且業者現在還在跟官方討價還價,建商主張產權登記的目的是要消費者清楚權屬範圍,認為取消登記會讓使用範圍不明確,進而產生爭議,還說政府步溝通,但事實上計坪不計價本來就是緩衝的折衷方案,從業者的態度,就可以看得出來想從他們手上討利益,很難!

況且如同前面幾樓所言,業者可能會把價格灌到其他地方(如:車位),所以對總價的影響不大,不過若真的不計坪不計價,會把單價拉高,降低灌坪數製造假性低價的機會,使實坪價更透明,消費者也比較不容易上當,因此希望政策能確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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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0 17:32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不登記也不計價,實際上價格有沒有加進去,你也不知道,所以倒不如買的時候多多議價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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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0 18:12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不登記也不計價,實際上價格有沒有加進去,你也不知道,所以倒不如買的時候多多議價比較實在。

按照香港及日本的算法:扣除雨遮及車位的面积,只算出室内实际面积的坪數及实际单价,
有時间你可以把雨遮扣掉,自己計算一遍:其实就是这种算法啦,很简单! :blink: :blink: :blink:
産杈面积是建物可登记的面积:室内面积才是你真正買到的面积(含公攤計算)!! B)
学会自己算:才是最重要的!
举例:以总价2500万元,房屋産杈26.9坪,雨遮1.87坪,來做計算!
含雨遮93.9万元/坪,
不含雨遮99.4万元/坪! :woohoo: :woohoo:
注意:总价不变哦!懂了吧!! :b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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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0 18:28
房市話題元老

雨遮不登記不計價,內政部公開登記室內計價坪數、公設比,建商提出計價、坪數,可要求降價以坪數、公設比來買賣合約內容登記,避免購屋糾紛,以合約為準,簽約前仔細校對合約內容一一條例,可提出修改價格,當然找另個案來比較表,購屋者減少糾紛、損失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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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0 20:47
 jan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雨遮、屋簷若取消登記,之後建商會不會就不再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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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1 17:35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雨遮、屋簷若取消登記,之後建商會不會就不再興建

放心,还是会继续蓋房,只是單价会感觉更高!
因为雨遮計面积不計价,只是令单价感觉降低些罷了!
重点是:雨遮面积也會計入公設比!
結論,因為可以登记的坪数变少了,台北市的房屋,单价只会变更高‼你相信嗎? :S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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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1 19:29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早該如此了!希望往後能把不必要公設也不算進坪數,達成實質室內坪數的目標。如果建商少了雨遮的坪數價格,要在其他地方灌水拉高總價,那單價勢必會更高,現今買盤屬於自住市場,市場機制自然也會決定這樣的案子賣得好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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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2 11:57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早該如此了!希望往後能把不必要公設也不算進坪數,達成實質室內坪數的目標。如果建商少了雨遮的坪數價格,要在其他地方灌水拉高總價,那單價勢必會更高,現今買盤屬於自住市場,市場機制自然也會決定這樣的案子賣得好不好的。

你的觀念很正确,知道要算室内实际坪数(含公攤面积),才对!(按此方法計算:我家每坪144萬元) :woohoo: :woohoo: 天价啊!!
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出在政府制订的杈狀登記制度!
还有就是市场上的賣方及仲介公司:对于雨遮及杈状的拆分計算方法!
我也支持:雨遮不計價也不登記!
希望政府能把規範制訂清楚,才是!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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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6-09-2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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