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時購買的房子,原來標示的5坪雨遮,銷售人員說因坪數大是陽台可用,交屋時才發現真的只是雨遮,完全無法使用,建商說合約寫清楚無法理會,該怎麼辦?就這樣平白損失5坪的空間!
買房時最該帶的傢伙就是錄音機。。。
口說無憑,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都不算
除非像樓上說的錄音下來
現在手機也很多可以錄音的APP
關鍵時刻記得錄一下
陽台、雨遮二者不同,前陽台後陽台跟雨棚尺寸不同,海報平面圖後陽台有標示洗衣機或陽台標示尺寸,如果沒有前後陽台或沒有拉門算是小雨遮,銷售人員有說是陽台,算是不實廣告,海報平面圖、合約註明......做為證據。那一家建設讓購屋者知道耍小心不要被騙。
這樣聽起來怎麼感覺有點被騙耶,如果沒錄音真的口說無憑,買房子要簽約時真的要看好平面圖、合約書內容,保障自己的權益。
在購買前應請銷售員將圖面拿出來「看圖說故事」,同時也要看清楚《不動產說明書》,不然簽約後才發現問題也於事無補,除非原先合約上有標明是陽台,不然你拿建商無可奈何
合約平面圖梅指細看清楚.只聽銷售人員說得天花亂最!!!!
現在的銷售平面圖都只寫銷售坪數
雨遮陽台等公設面積根本提都沒提
建商根本是"唬很大"
資料是愈不明白愈好
呼籲建商要拿出良心 不要騙很大才好
買預售屋常見的糾紛之一 ,即是當初買的「夢想草圖」與交屋的實品有落差,而衍生消費糾紛,為了保障權益,建議廣告文宣和銷售人員的推銷內容最好都要保存起來,其中包括書面、錄影、錄音、照片等,以避免將來糾紛發生時雙方各執一詞,口說無憑也舉證困難。
我去看房子的時候,小姐和我說雨遮可以當陽台使用~~但我問朋友後,當陽台用是違法的!
我記得好像雨遮只是登記但不計價,不列入買賣坪數,不是嗎?哪位大大清楚狀況?我也想知道!
一般正常雨遮雖沒有比例限制、但通常只佔總坪數的3~8%,你的雨遮真的好大,既然合約已註明是雨遮,看來應該沒辦法了..買房子真的要小心,請銷售人員提供房屋圖面、合約內容,簽約前仔細看是否與現行法規有出入,不能僅廳銷售人員說的期待,銷售人往往不是建商,不能代表建商,合約最重要!
之前朋友告訴我,要在契約書上的公設那個欄位標註「加倍返還」,到時若交屋時發現公設的用途不符,(如休閒設施變花園,泳池變蓄水池..等等),這樣建商就須加倍賠償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