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聽到陽台外推是違法的,可是大多數人都希望家裡空間更大,那為什麼每棟住家大樓一定都要附設陽台呢?是公設的規定嗎?乾脆不要規劃陽台就好了嗎?
因為陽台空間有一定的面積是可以不計入容積檢討,但可以保存登記(賣錢ㄉ),又加上大家對室內的使用空間都希望"愈大.愈寬敞愈好"所以就加建外推了。
因為陽台空間有一定的面積是可以不計入容積檢討,但可以保存登記(賣錢ㄉ),又加上大家對室內的使用空間都希望"愈大.愈寬敞愈好"所以就加建外推了。
果真如此. 雨遮好像也是如此, 下層樓的雨遮, 就是上層樓的陽台, 有些雨遮做的大大的, 都算在購屋者的室內面積, 看起來買屋者被建商佔了不少便宜. 所以加建外推似乎也是不得意已的自力救濟了. 一切法令獎勵條文似乎都是給建商的, 消費者者好像半條也沒.
陽台是依照「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所留設,部分可免計入建蔽率及容積率,等於是政府免費奉送建商,鼓勵留設陽台,主要目的包括緊急逃生避難和因應本地亞熱帶氣候,有陽台遮陽,可以避免陽光直接照射室內,有效減少空調耗電。
設立陽台還是有消防考量
主要是做逃生的待救援區域
大的陽台
邊緣離陽台進出口有段距離
可以藉由外牆跟室內做區隔
躲在那邊等待救援
不過有的建案陽台小到不行
陽台進出口就等於陽台寬度
說實在逃生用處也不大
站在那邊還是會被煙嗆到或被火燒到
其實現在很多建商的規劃只有後陽台
前陽台要大不大
種花種草都不行
最後荒廢了
現在包括昇陽竹城等建商乾脆不設計前陽台
省虛坪等於賺了
好像還是很多人偏向有陽台的戶別,像我就是其中之ㄧ,有陽台很方便阿,不規劃陽台的房子就不是很想買~
陽台用途多,除了逃生避難,也可放花壇、小小花園天地,後陽台放置洗衣機,陽台跟室內區別,避免洗衣機排污水到室內或掛衣物,陽台用途多......
有些建商為顧及整體美觀,有時也可以替顧客代為施作,這也是常見之「二次施工」的一種。但重點是,二次施工後,建築物就會出現與當初使用執照不符的情況,也就是多增加的面積,不在原有建物執照的許可範圍內,就是違建往後可能衍生的任何問題,也是購屋者必須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