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用地想保留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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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用地想保留使用權!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想請問專家,我外婆有二筆土地,現在是道路用地,因為停車問題,想要將土地申請劃線及劃停車格,不讓別人來停,但還是留有車輛行人可通行的空間,不知這樣是否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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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09-03 15:53
 kaol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未徵收的計畫道路,地主還是不可以任意使用,如果違反政府機關可依法開罰,並強行排除路障、路霸~~通常只能申請土地免稅,或以捐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方式做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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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9-03 17:1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查了一下,供您參考!通常尚未徵收開闢之道路保留地,屬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一種,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未取得前,不得妨礙指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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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9-04 20:48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私有土地若供公眾通行數十年有餘,且便道所有權人從未禁止,應認為已有公用地役權關係存在,可經當地鄉鎮公所將該通路編為既成道路。便道所有權人雖保有所有權,依法即不得訴請收回土地,亦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的目的而為使用,所以土地所有權人雖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能把土地圍起來不讓公眾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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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9-05 01:52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有地用不到,就分享別人嘛~若不妨礙..借他人停車沒關係,將來政府還不是會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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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9-05 15:52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不屬於都市計畫道路用地的既成道路,都有所謂的地役權,地主是不能任意封路的,豈能被封路;地主可以被劃成計畫道路,不但可以賣給政府,還有工務單位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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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9-0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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