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去下訂了一間預售屋,已簽約並付定金18萬,現在代銷打電話來說成交金額太低,公司要調價,但是合約都簽了,訂金也付了,可以這樣要再加價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07-25 19:31
這太簡單了,請他們把你付的訂金退給你。因為明年(2014)QE開始縮減,資金會回歸已開發市塲,台灣資產會受壓縮,市塲利率會開始揚升,一些財務借貸較大的建設公司,會開始低價大量求售手中的房子以兌現。屆時你可以以70%或更低的現在價格買回你預定的房子。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已發布 : 2013-07-25 22:08
約都簽了的話應該是不能改價格的
建商片面毀約應該可以要求違約金...
但是..前兩年買預售屋的時候,訂+簽約要至少付了房價一成以上
你簽約金只要18萬...?
要不要仔細看一下是有簽約(合約書) 還是只有簽訂單而已...
已發布 : 2013-07-25 22:16
白紙黑字+有憑有據的情況下,是不能這樣隨便想改就改的~
已發布 : 2013-07-25 23:27
我認為你簽的應該是訂單,不然預付款不太可能這麼少喔!確認看看。
已發布 : 2013-07-26 05:50
您要注意房屋訂購單,看看下方是否有備註:本價格需經公司同意始成交..之類的字樣,若是有就沒話說了!因為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的房地產,房子還沒蓋就開始預售了!
已發布 : 2013-07-27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