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剛成交一間房子,當仲介帶我去看房子時沒有說明年才可以辦過戶是直到要談價錢簽約哪天才說,因為賣方有奢侈稅問題,需等待到103年2月才可以以辦理過戶,不然就要把奢侈稅(約50萬)要加到房價上由買家吸收,當然我想了一下也同意賣方等到明年辦過戶,所以哪天就這樣談好價錢簽了約成交了("不動產契約買賣書"和"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隔天就趕快把訂金匯進履保障戶了,歡喜等待明年過戶.
想說可以慢慢自己先規畫新家,就上禮拜六連絡仲介帶我們去現場丈量尺寸,仲介哪時有再提到奢侈稅要修法的問題,哪時也沒想哪麼多,就今天接到仲介來電告知,說屋主害怕奢侈稅修法的話他會被課稅的問題,要買方和賣方再重新修改合約內容,我就和他說當初簽約就已經說明了,為何現在還要修改呢?他說是為了保障雙方和仲介公司都不會被課稅,希望我能配合考慮一下,反正就一直強調當初賣我們價錢太低不符合哪地區的房價,我就回他說現在實價登錄可以查詢哪地區房價多少,賣高賣低也都是你們自己再說的,開太低就回一句不用談了,再多填個幾萬就說屋主希望再高些,從頭到尾都是你仲介在中間傳話,價錢也都是你一直在哪抬高的,轉身要走了不談了,也是你我要我再等一下你要在去和賣方僑的,所以價錢也都是雙方在哪時說好的,現在還要和我說奢侈稅的問題.
請問一下:
1.今年7月成交可是明年辦過戶會被課奢侈稅嗎?(仲介和我說履保障戶哪邊會課稅到仲介公司)
2.合約都已經簽約了我就照這合約走等到明年時間到辦過戶,可以不用理會仲介嗎?
3.如果我不同意賣方所提出來的條件修改合約的話,他有權取消合約不賣房子嗎?
4.仲介說如果我同意先把後面的尾款簽下本票的話,他會要求屋主馬上辦過戶,可是這樣賣方就不是要被課稅了,到時候簽了本票拿不到房子的話,就慘了.
真是巧~~您的問題和我是一樣的,我4月買的房子,也是透過仲介,賣方說7月才能過戶,也是因為奢侈稅。簽約時才說,他有奢侈稅的問題,基本上您應該在仲介那裡與賣方已經簽約,所以才會將錢匯到銀行作履約保證~
1.若是配和時間到再辦過戶,買賣合約的簽約日期要押後由代書填寫即可,賣方是不會課到奢侈稅的,仲介更不會!
2.是的,你已經簽約不必理會,明年配合賣方辦過戶,已經是大仁大義為他們節省一筆奢侈稅了,不必聽他唬弄再橋價錢,想趁此調價。
3.你可以不同意,是他們占下風喔,賣方若因此毀約,依法你可以收一筆訂金(即你一開始想買此房所先下的斡旋金,可以因為賣方毀約賠償)
4.您不是已經把一部分錢匯給銀行履約了嗎,還要付什麼尾款?履約的用意是雙方都有保障了阿。尾款等過戶辦銀行貸款下來再由銀行貸款支付,這也不用理會!
最後建議你,將你們簽的買賣合約書,拿到銀行或是郵局作存證,可保留法律權益!
祝福你~~
將你們簽的買賣合約書,拿到銀行或是郵局作存證,可保留法律權益!
這是甚麼意思呢?不太懂
是這仲介的專業比較差,還是故意的?應該簽了約沒理由再說這些..,是他們要你幫忙配合的..您可以問代書比較清楚流程~~
1.今年7月成交可是明年辦過戶會被課奢侈稅嗎?(仲介和我說履保障戶哪邊會課稅到仲介公司)
→會不會被課奢侈稅要看賣方那邊上次過戶的日期,非自用住宅的話,2年內轉手就會被課奢侈稅,但是沒聽過會奢侈稅會課到仲介公司的
2.合約都已經簽約了我就照這合約走等到明年時間到辦過戶,可以不用理會仲介嗎?
→可以阿,合約簽了就有效力
3.如果我不同意賣方所提出來的條件修改合約的話,他有權取消合約不賣房子嗎?
→也可以,就是違約,看合約裡的違約賠償條件如何
4.仲介說如果我同意先把後面的尾款簽下本票的話,他會要求屋主馬上辦過戶,可是這樣賣方就不是要被課稅了,到時候簽了本票拿不到房子的話,就慘了.
→你找的是哪家仲介?錢應該都入履約保證再交屋撥款的吧...
感覺很像對方後悔想漲價,或者急著用現金,還是根本仲介自己就是賣方,才會說仲介公司要被課奢侈稅... 👿
將你們簽的買賣合約書,拿到銀行或是郵局作存證,可保留法律權益!
這是甚麼意思呢?不太懂
簽的買賣合約書,"拿到銀行或是郵局作存證",可保留法律權益!
是說將來賣賣雙方發生糾紛時,您可以有一份可以留存的證明,具法律效力~表示你自簽約日期起所有條件,包含價位都是已生效的,無需等到辦過戶時才具效力!
很多賣方都是和仲介套好招,畢竟仲介抽賣方傭金的錢比較多吧!都簽了約還說什麼奢侈稅要轉到買方來付~笑死人,賣得便不便宜是雙方情願,怎能因行情覺得便宜而反悔...一看就是故意檯價錢!
我之前就碰到賣方是仲介找來的人頭,都是一起演戲,抬高價格及唱雙簧,讓買方快快購買簽約再作第2步的話術應付!
今天再次接到仲介來電告知說屋主因為聽到房子會被課奢侈稅後,整個人都日思夜想得睡不好,一直煩惱每次和屋主通電話都是聽到屋主在哭訴,希望我能再和屋主重新修改契約,先把履保帳戶解約錢看是要退給我還是放在別處,一直強調我的權益不會受損的,我就和他說履保解約等於我自己先反悔解約的,搞到最後是我損失吧,更趁了對方的心意他不用自行毀約而賠錢,又可以再高價賣給下一位,反正我不理會仲介更改合約他就應該沒辦法了吧?這樣的到時候交屋怕會衍生一堆麻煩嗎?有甚麼辦法可以讓仲介不要再因奢侈稅問題來煩我呢?
拜託~~奢侈稅會不會課到賣方早就應該知道,再說會被課奢侈稅也不只是一棟房子,早該有經驗,當然,或許對方的第一棟房子是人頭,所以沒經驗,但買房子是雙方情願,若是您覺得真的非此屋不可,看是否要讓步,就看你自己,我覺得王牌在你手上,合約已簽,最多配合他晚一點時間過戶,仁至義盡..若不是法拍戶,擔心點交問題,什麼都不必怕!找一位您信得過的代書幫您吧~~
別擔心~~買房子是快樂的事!您若是信任有品牌的建商,多請教代書,沒什麼問題,只是延後過戶期時沒什麼不好,反而晚一點繳房貸, 😛
記得要求賣方簽一份借屋裝修許可的約,您可以先規劃設計未來的家,少訂過戶後還要花時間裝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