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有朋友在1月中簽約買了間30年的房子
當時沒看到壁癌(因為有房客沒辦法看的很細)
合約上也講明房子沒壁癌滲漏水情形
但後來再去看房時才看到角落有幾塊壁癌
房仲說雖然合約上寫沒有滲漏水情形
但屋主只要有修繕意願
這半年內都可以免費維修
但朋友怕前任屋主所謂的修,只是修個表面而已,因為真的要處理好這個狀況只能全拆掉
所以想幫他確認一下
即使合約上和現況有出入
但是不是只要屋主有修繕意願
他就沒辦法解約
因為一但解約就會變成是買方違約要賠一成
而且即便對方修的很隨便
他是不是也沒轍?
反正屋主只要撐過這半年就好了?
先謝謝大家!
原屋主有清楚告知的義務,如果擺爛,就必須走法律程序,最後可以減收價金。
身邊有朋友在1月中簽約買了間30年的房子
當時沒看到壁癌(因為有房客沒辦法看的很細)
合約上也講明房子沒壁癌滲漏水情形
但後來再去看房時才看到角落有幾塊壁癌房仲說雖然合約上寫沒有滲漏水情形
但屋主只要有修繕意願
這半年內都可以免費維修但朋友怕前任屋主所謂的修,只是修個表面而已,因為真的要處理好這個狀況只能全拆掉
所以想幫他確認一下
即使合約上和現況有出入
但是不是只要屋主有修繕意願
他就沒辦法解約
因為一但解約就會變成是買方違約要賠一成而且即便對方修的很隨便
他是不是也沒轍?
反正屋主只要撐過這半年就好了?先謝謝大家!
先舉發詐欺最實用
感覺還是要先找認識、具法律背景的熟人聊聊耶,
看能不能主張維修就是要徹底修到好。
畢竟確實就像你說的那樣,
合約中的「半年保固」其實可以寫得很模稜兩可,
要修可以徹底修、也可以表面修,
屋主自然可能選擇成本較低的做法。
如果請具法律背景的朋友看看合約,
雖然不一定真的能順利解決,
但至少還是可以先知道自己若主張維修就是要修到好,
是不是真的可行的。
不過,屋齡30年的老房子,
感覺問題真的會不少呢...
可以只修表面啊
就像車禍賠償如果只有約定要維修,你也不能管他去哪一間車行修
噴漆是補漆、單件烤漆還是全車重新烤漆
除非你有合約書上也有寫明維修到什麼狀況
不過30年的房子,聽起來就很母湯
合約上寫沒有滲漏水情形,可向仲介增加合約漏水保固期,30年以上房子一定會有漏水,如果沒有重新防漏水工程,可以向賣方屋主、仲介要求補償或重新施工,買30年以上房子要重新換水電線工程、天花板、地板、牆壁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