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房子已經交屋,當初看見他的公共休閒設施很豐富很喜歡,但是交屋搬進去後,管委會一直說不能使用,說什麼尚未點交...這不是影響住戶權益嗎管理費也沒少繳,所謂的沒點交是真是假?這樣使用是違法嗎?
是不是你們的公設有違法的內容呢?
有的建商很投機會把一些停車位空間拿來當健身房
景觀水池當游泳池之類的
那如果本來承諾的公設後來不能用了
應該可以去消保官那邊提告看看有沒有違約
新成屋建案的公設若未點交,在社區成立管委會之前會由建商代管,建商代管期或管委會未完成點交的期間,只要跟當下的管理方協商,住戶應該都能使用公設的~
那應該也給個時間,不然這樣一直拖下去不知何時才能使用了!但之前有看過新聞說有社區地下室本來就屬於停車空間,建商卻將空間違規挪做他途使用,如果遇到這種的,可能只有兩種做法,一是拆除恢復原狀,二是變更使用執照,讓公設合法化。
您可能要先了解一下是為何公設遲遲沒有點交,有時可能是驗收沒過,也有可能是有違法之虞,不然建商一直不點交也沒啥好處,建議深入了解一下未點交的原因,才不會搞到最後才發現沒公設可用又得不到賠償。
而在還沒點交前,個人是不建議去使用,這樣衍生許多問題(如公設損毀的責任歸屬),搞不好還會被建商當成卸責的藉口,這樣一來反而賠了夫人又折兵,所以還是等點交後再使用比較保險。
管委會已成立還沒點交,可能真的要去了解一下背後原因,問一下管委會主委或者是所有權人大會上都可以提問。
點交是為了要確認對建築物的瑕疵擔保,所以公共設施區域在未點交前不建議自行擅入,會有責任保管及設備損壞賠償歸屬的問題。
未點交公設,不能使用公設,先成立管理委員會後點交,才能使用公共設施,付一點使用管理清潔費維護公共設施。
管委會都成立了但是公設卻還沒點交,這點就感覺很怪,公設違法嗎? 建議版主找主委問清楚原因或者開住戶大會時候提出來,即使未點交也應該要有一個期限。
一般來說只要使照下來,沒有什麼違不違法,公設會先由建商代管,然後等管委會成立再完成點交,點交完住戶可以使用,但若未完成也沒關係,只要當下跟負責管理的協商,一般住戶都是能使用公設的。
原PO要不要再講更詳細一點啊 講得太含糊了啦 怎麼交屋了、管委會都運作了 卻有公設沒點交???????那你有問主委還是問建商嗎???一定有個說法 理由啊 大家才能從說法裡去知道發生什麼事
新買的房子已經交屋,當初看見他的公共休閒設施很豐富很喜歡,但是交屋搬進去後,管委會一直說不能使用,說什麼尚未點交...這不是影響住戶權益嗎管理費也沒少繳,所謂的沒點交是真是假?這樣使用是違法嗎?
這種情況應該都會說個時間吧?總不能無期限的等下去,若是一直沒有給個結果是可以控告對方詐欺的!
現在的公設很多都是住進去後,大家覺得管理費太高開放時間就愈來愈短,最後有可能就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