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意買房,賣方卻不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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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買房,賣方卻不誠意!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前天一早父親從台中花了2小時多開車來土城陪我一同看屋,跟賣方談了約兩個鐘頭,最後敲定680萬成交購買,忙到晚上與父親去吃晚餐順便提錢,我也打算擬約準備前往賣方家裡付訂金,突然,賣方說有事請我過2小是再來,等了2小時後,居然打電話來說,另有一位買家出高於我們15萬的價格要買,僅僅說句抱歉...

當下,真令人火大,雖我們口頭上講好,還沒有簽約,但因我們誠意十足,應該是第一順位,若680萬不行,當下可重談,既然答應了,卻又浪費我們一整天時間等待,卻只等到一聲抱歉…,這樣的行為真的是差勁...害人空歡喜又耗時耗力,也讓我對不起老爸從台中上來幫我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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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4-07-02 06:23
 alan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只能說賣方也太笨了,既然有人出高於15萬應該要馬上打給你們議價才對,這樣又可以墊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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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2 18:01
 MAXX
菜鳥新會員

所以才要有房仲花時間去買賣雙方兩邊跑斡旋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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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2 20:42
 tita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這真的很讓人生氣!
像樓上說的有人高15萬也應該打電話問問你們意思,說不定你們也願意加的~
當作學個經驗,以後口頭講好就先給個訂金簽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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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3 00:31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就當做跟那房子沒緣份,下次有類似情形還是要白紙黑字記載下來, 像仲介就有斡旋制度 斡旋完成之後下訂就不能反悔,否則屋主要被罰錢的,有具體明文的契約書,屋主要後悔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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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3 01:30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這時候又覺得房仲很重要了~但是那屋主也挺妙,應該馬上打給你們告知有人出比較高,問問看妳們有沒有要再議價,雖然說價高者得,但是站在買方立場,這賣方真的讓人感覺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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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3 01:35
房市話題元老

買賣口頭上說法沒有用,簽定買賣合約為主,法律上買賣合約是正式,競價出高買下房子,表示這房子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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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3 01:52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既然價錢談好當下絕對要有訂金收據或簽約!!即使先付個小定... "白紙黑字"是很重要的,以免反悔,嘴巴說說是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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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5 16:22
 Liao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也許版主你誠意十足~~但是對賣方來說你們也不是朋友,有多15萬的另一個買主出現誰不要呢?您當下沒馬上付訂+簽約,賣屋的人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誠意十足會不會反悔呢?所以當然會反悔~~下回要既得簽約寫清楚,最好還有代書在旁邊更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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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13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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