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子時,有幾間房屋仲介說:這間奢侈稅問題,需要"設定"明年X月才過戶
這樣安全嗎?被抓到的話買方會被處罰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2-09-14 22:50
這是違法行為,如果被查到是雙方合意更改簽約日期,以 (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 更改簽約日,其約定不只是無效,而且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金,實應嚴謹觸法 !
已發布 : 2012-09-14 23:38
應該多少都是有風險的,如果被查到有幫助逃漏稅嫌疑的話,應該會被罰的喔。
已發布 : 2012-09-14 23:39
稅的請求權有五年,五年內都有可能被追繳及罰款,建議還是不要心存僥倖,到時被抓到還得擔負罰款及刑責,得不償失。
已發布 : 2012-09-15 01:38
建議還是不要保持僥倖的心態,抓到還真的是得不償失阿....
已發布 : 2012-09-15 01:56
還是不要冒險,如被國稅局查到,偷雞不著蝕把米,也有可能衍生房仲糾紛
已發布 : 2012-09-15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