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蓋爛尾樓最多就是賣不掉,現在政府打算要對爛尾樓的起造人跟地主開罰,大家覺得如何?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8-09-05 01:46
爛尾樓經常因為廢棄物引發公害,此罰則能進一步約束建商及合建的土地所有人是好事,但是成效是否好,還值得商榷,畢竟新規依《建築法》開罰起造人及土地所有權人才9000元以下罰鍰,對無良的建商來說,一點也不覺得痛!
已發布 : 2018-09-05 16:39
爛尾樓若沒有管理到最後都成垃圾堆或流浪人家造成治安死角危害到周邊環境及住家,非常贊成政府開罰起造人和地主.
已發布 : 2018-09-06 00:47
因為數年前爛尾樓太多了,政府才有這個條款保障買方
說得好聽,建商倒了不用怕,因為錢還在銀行那,但是銀行沒義務找其他建商來執行完工,尤其是房子蓋到一半,完全沒利潤,就算錢還在銀行,也很難找到建商承接處理,銀行不管,連消保官也管不著,完工時間遙遙無期,我家汐止的土地就是跟建商合建房子,建商沒錢蓋不下去,就是這樣拖了好多年...
已發布 : 2018-09-12 16:02
這種打帶跑蓋不下去的爛尾樓建商,就算真的讓他蓋完了,蓋出來的品質往往也好不到哪裡去,所以買房子還是要注意建商信譽,不要找小建商比較妥當!
已發布 : 2018-09-15 16:58
像這種建商.房子蓋不起來.公司早就關了.....怎麼可能罰得到建商啊...原po也想太多了...頂多罰到地主而已
已發布 : 2018-09-15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