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買房子時有附停車位,後來新管委會上任,說是登記「大公」,代表停車位的產權與使用權是全體住戶共有,必須要抽籤才能使用,雖然車位登記主建物上,但也不能轉賣..
法律真是這樣嗎?各位有解套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2-07-16 12:57
這我還真的遇過,好像每年11月會輪流抽籤一次,覺得還蠻奇怪的!
已發布 : 2022-07-18 09:56
其實購買停車位的眉角也有很多,依產權登記狀態更可細分為3種不同的車位產權,甚至有些車位購買了是無法轉租的,民眾在購買前務必搞懂,免得吃上大虧。
已發布 : 2022-07-18 10:48
買房子時確認停車位產權買賣,公共停車位由管理委員會每年一次辦理抽籤停車位除了汽車也有機車,我家社區大樓也是如此,有的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半年一次,買停車位的產權登記狀態,可分為「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等三種不同類型的車位產權,要查詢清楚容易衍生糾紛。
已發布 : 2022-07-18 14:00
居然還有這樣的規定?
那沒抽到的怎麼辦,車子要停路邊了?
買房的時候真的要注意細節,像這種的不如別買。
已發布 : 2022-07-18 17:58
確實少部分社區有這樣的狀況,通常車位價格雖沒註記含在總價裡,但也算是含在「公設」費用上吧,所以買房時真的會盡量避開這種狀況的社區。
已發布 : 2022-07-18 18:18
買房的眉角真的很多,要好好睜大眼看清楚
已發布 : 2022-07-18 18:22
車位權狀登記為公共設施,如果是登記「大公」,代表停車位的產權與使用權是「全體住戶共有」,看是要抽籤還是輪流的方式,由住戶共同協商如何使用;如果是登記「小公」則是特定住戶擁有使用權。購買停車位的眉角有很多,民眾在購買前務必搞懂,免得吃上大虧。
已發布 : 2022-07-18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