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一塊地18坪的土地,和建商談合建..請問要注意什麼?
真如之前柯文哲當年的都更口號所說是一坪換一坪的概念嗎?
但他為何又說把人民的胃口給養大了?我甚至覺得18平換18坪很不划算呢~
請問我家應該可以分多少比較合理!
其實都更的法規眾多,如果要一時半刻之間就完全搞懂,當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名下的房產若符合都更條件,並且有建商向您接觸時,不妨先多花點時間研究一下契約內容,有需要的時候也可以向身邊的人打聽是否有可以諮詢的管道,或是向政府機構做免費的諮詢,都有助於幫助您釐清看不見的盲點~
樓主如果有個一塊上無建物的土地,那可能要釐清一下建商是來談都更還是單純合建,因為都更多半是針對上有老舊建物的住戶才會採取都更,若是上無建物的素地,很多都是跟地主談好合建方案後執行,差異不小。
而且都更的一坪換一坪,大多是在講建坪,樓主的土地18坪,18坪的土地持份價值很高(當然也是要看土地的地段),換成建坪應該可以換很多,若只換18坪建坪簡直佛心來著呀!
現在所謂的一坪換一坪
是指室內使用坪不是土地(持分)
不過其實情況應該不是這麼單純
應該還是要回歸到都市計劃本身
如果原建物開發 沒有用完法定容積
那麼更新後建物建坪(權狀坪)有機會增加
反之則根本不該多給
但現在好像容積都不用錢一樣拼命給
真的很糟糕
如果是土地18坪
理論上只能和鄰地合併談
應該很難單獨開發
建議簽訂契約前,要一條條看仔細,由於都更的契約並未定型化,因此都是能夠依照不同需求而做修改的,不要收到契約就照單全收,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坪換一坪通常是指建室內建坪一坪換一坪,土地的話18坪都更比室內建坪值錢多了,如果在台北市的話那價值更高,有些土地1坪換5坪建坪都還嫌少了,我一個親戚在北市延平北路有個也只有十幾坪的獨東小店面,前兩年都更成住宅大樓,換到的是兩戶50幾坪的房子+2個車位
老家有一塊地18坪的土地,和建商談合建..請問要注意什麼?
真如之前柯文哲當年的都更口號所說是一坪換一坪的概念嗎?
但他為何又說把人民的胃口給養大了?我甚至覺得18平換18坪很不划算呢~
請問我家應該可以分多少比較合理!
我勸你回去讀好國文,之後寫文章會寫得比較合理
asir...
你不回答幫我解決問題就算了..是不會回答也沒關係,何必這樣損人呢?
我家與鄰居共有土地談合建,我家佔了18坪有錯嗎?
不了解都更才來發問,你是哪號人物如此輕視他人?
通常最常見的屋主和建商分配的比例,可分為60:40或55:45,比數多的一方為屋主所有,這個比例是透過一定的公式計算而來。例如版主有18坪土地,若是「住四」用地,容積率為300%,計算如下:
18(土地面積)× 300% × 1.6(公設轉換)×(1+30%都市更新獎勵)=112.32坪,
所以你家與建商六四分,您可以分得67.39坪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是透過估價,是以金錢計算為基礎;合建是以坪數作為分配基準,兩者計算基準就根本不同了。但是權利變換最後還是依據您的選擇算出坪數,變數很多。既然有建商合建,由於合建是私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建議還是簽約對您的分配坪數才有保障。
可以問安杰物業,該司算是很正派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