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去看一間預售,當場就下訂了,刷了五萬元
跟代銷約過幾天簽約,過三天之後代銷發訊息說
「確認收到董事長簽核的文件」並約好簽約日期
到了簽約日期的前一天 代銷表示 要延後簽約時間
一直到過年後 今天突然打過來說 建設公司董事長不准他們賣了
原因是因為後來漲價漲很多
請問遇到這種情況 消費者如何保護自己權益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1-02-18 16:51
沒簽正式合約前都不算吧
如果算的話,你知道有多少人訂屋以後反悔的嗎?
已發布 : 2021-02-18 17:07
投訴消保官,一般而言, 買方已經下訂, 而且賣方已經收訂並且同意了, 之後賣方反悔的話,慣例上應該可以要求賠一倍的訂金。
已發布 : 2021-02-18 18:19
賣方已經收訂卻不想履約賣房子的話,至少應該賠違約金吧!
已發布 : 2021-02-18 21:40
已付訂金的情況下應該是可以求償吧?
已發布 : 2021-02-18 21:58
簽約前後確認是否簽約好後建商反悔不賣,可要求賠償損失,未簽約無法要求,可能建商賣的太便宜未簽約用不賣反悔。
已發布 : 2021-02-19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