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營建署公佈空屋調查
說全台所謂低度利用房舍達86.3萬戶
佔全台住宅量的10.6% 而北台灣的桃竹都超過這個平均值
現在問題來了
稍早主計處的調查好像遠高於此數字
而且針對營建署的數字 學者仍認為低估
當然啦 營建署是用用電度60度以下為計算標準
但其實別說是電梯或公用電設備
其實只要稍微開燈 裝個冰箱應該就不止了
但是就算如此 到底多少空屋或閒置房屋 仍有爭議
個人想到一個方式
相信大家應該都有晚上回家 看到附近或隔壁新建大樓
到晚上七八點以後還有很多戶沒點燈的狀況
其實很多新建案剛蓋好時確實無人進駐
不過業者都會故意把陽台等等的公共區域燈全點起來
營造出好像滿住的假象 但時間一久就破功
所以 其實只要大家稍微留意
看看家附近一些已蓋好一段時間的新大樓
點燈率到底有多少
用這種方式推估空屋 恐怕比營建署主計處都準!
對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空屋統計,截止至99年底,空屋戶數為156.13萬戶,相差2年,然兩者的空屋差距卻高達70多萬戶,到底是營建署的數字對?還是主計處的對?發布資訊的主計處與營建署都是政府的重要機關,但卻各唱各的調,數字更是差很大,試問,地產業者及民眾該信誰的?
我們這邊住很多機師、空姐、空少
一出去工作都是很久
其實也有很多屋主長期出差國外
不是所有人就是買了房子放在那邊
因為工作長時間不在家不是罪
單看點燈率也不是公平的...
濉然說版主說的好像有理,我家這邊重劃區的房子有些就像版主說的都是點公共區域的燈,看起來就很明亮,不過點燈率還是讓人有點存疑,不過如果空屋率這麼高的話,那些賣很快的案子也到底是賣給誰了~~不過房子這麼貴,真的越來越買不起了阿......
就算二樓說的機師空少空姐這種
其實按照一般常理 也是會被列為閒置(低度利用)甚至空屋的
如果是經常出差的工作型態
以國外情況(比如來台工作的國外白領)
其實是在當地租商務住宅的情況居多
同理 其實這些算是經濟力中上乘的階級
在國外的時候 如果要呆比較長時間 是不是也是租而不是買?
所以說來說去 主要原因不就還是
持有成本低 買來空著沒差 甚至可以等增值賣掉
就看你怎樣看
房子是民生基本需求財 別說空著 閑置低度利用都不應該
但是如果用投資財角度看
空著也是理直氣壯
只不過如果你要投資等增值
基於孫文的漲價歸公精神
"回饋"一部份利益是理所當然
因為地產增值絕大部分是因為公共建設
而公共建設經費來自全民(納稅)
但現在制度卻完全失去這樣的精神
這才是台灣潛在空屋多如牛毛的真正原因
空姐空少住的地方..基本上不太可能會被列入空間住宅吧?除非從不回來住、不用冰箱、不開冷氣,否則從水電度數來看,隨隨便便都會超過60度啊...很難低於60度以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