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祭出對租屋族的補助,台北市最高補貼四千塊,不知租屋族是否有感,覺得如何?
只能說不無小補吧... 至少能多吃幾餐?
很好啊~只是不要變成淪為房東調高租金的籌碼了~因為申請補助一定要報稅,當然要報稅房東租金一定也會要調高了!
無感...因為房東根本不讓申請,說他房子是自用宅...
補貼四千塊對低薪族來說已是快一個月餐費,補貼可減輕租屋負擔就怕房東不給報.
除非單身族
不然無論是兩人或三到四人家庭
都很不夠吧
不無小補?我想反而是杯水車薪
一個月多了4000元的補助,對小資族來講當然有感,只是會不會有些房東知道你要申請補貼,就會變相漲房租?
怕房東不讓住客入戶籍,就算房東同意了,但多繳的稅,恐怕也是轉嫁成租金。因為要報稅的話呢,所得稅的部分房東也會加在房租上面。拿了補貼卻有可能繳更高的房租,最終租屋族實際省下的錢又能有多少?
無感吧~有多少房東願意讓房客申請的?
租金補助4千元,對租屋族來講是有感的......
我們的政府近來錢是不是變多了,什麼旅遊補助、租金補助、之前還提過要發現金紅利......,如果只是把國庫的錢拿來發一發討好某些族群......那這樣的總統我也能做!
有多餘的錢應該拿來創造商機、提昇產業價值跟就業環境,讓更多的年輕人都買得起房子......這才是我們需要的政府!
有租金補助金,減少房屋租金壓力,補助金愈多愈好,買房子貸款降低低利率可以讓更多的人買房子,最好買房子有補助政策,讓更多年輕人買房子買得起。
這對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是有很大的幫助,我現在是有屋族了,想當初年輕時租房付租金之後,生活費所剩無幾,4000元夠吃很久了。不過,去申請補助好像要租賃合約,很多屋主不想繳稅,不想曝光,所以申請後屋主會不會叫你退租了。
申請應檢附之文件如下(2019/7/29更新):
申請書。
戶口名簿影本、全戶電子戶籍謄本或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夫妻分戶或未成年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電子戶籍謄本或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租賃契約影本。契約內應記載出租人姓名、出租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承租人、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資料。
租賃住宅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合法房屋證明或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建物登記謄本。
申請人之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
申請人或配偶孕有胎兒者,應檢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申請人屬單身且戶籍地與租賃住宅所在地非同一直轄市、縣(市)者,須檢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任職單位所開立之在職工作證明;其證明應記載申請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就業期間、公司行號、地址及公司章。
申請人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應檢附當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除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外,並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香港或澳門居民)。
前項第九款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無居留證、居留入出境證或出入國(境)相關資料,或出入國(境)相關證明文件顯示未曾入境者,視為無該家庭成員。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經由內政部建置之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者,免檢附第一項第一款文件,其申請日為系統申請日。
與其思考補助夠不夠還不如思考拿不拿的到,因為大多數的房東都是不讓申請的,有些只要申請了就會叫你搬走,連談的餘地都沒有
政府就是要逼那些不繳稅的房東現形,還搞了包租代管的東東…
不無小補吧
沒有,連報稅房東都阻止報稅,說法是已經租金很便宜,更何況申請租金補助,有嘗試問戶政人員,他們不知是不想辦理還是怎樣,說報租金補貼很麻煩,建議不要辦。
雖然聽起來不錯,但是有很多租屋族是不受用的,得不到這樣福利,因為很多房東不讓戶籍遷入,就無法申請租屋,要不然就將非自用住宅的稅轉嫁在房客身上,結果還是租金還不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