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說之前因為繳房租都是直接將現金交給房東,沒有要求開收據,我想問這樣會不會碰見惡房東賴我說沒繳?若是這樣我該怎麼辦呢?
這樣真的有點麻煩,看能不能請他補開吧...有收據也是對自己比較有保障啦!還有記得交屋時要先拍照存證租屋狀況,如果有附傢俱,也要記得把清單列好喔!
這樣的付款方式真是非常不好.人的記憶有時也不是那麼好.到法院是要有憑有據被告一定是輸得.還是謹慎點給他簽給字.
其實碰到這些問題雙方都麻煩,一方怕賴皮,一方不要被報稅,避免這樣問題那就用銀行轉帳,每個月固定轉帳租金,房東應該不會拒絕了吧~
很少聽到房東有開收據的,轉帳應該是最安全的方式拉,有憑有據~
你跟房東租房子總有合約吧!最好要用制式的,書局就可以買到,封面翻過來第一頁就是記錄繳費的地方,會有一格給房東簽名的地方,最好要有憑據啦,不然就像樓上說的轉帳最安全,也不用現金拿來拿去
大多都是用匯款的吧....不然房東沒事也不想一直跑來跑去!
現在都用匯款的比較多,有匯款紀錄比較不會有爭執,如果真的沒辦法要用現金的話,應該還是要簽收一下或是開收據比較好。
只能看看當時有沒有目擊者,不然各說各話,或是看當時付錢時附近有沒有監視器之類的,可以調閱。建議你以後用匯款的方式,存款簿上有憑有據比較不會有爭議
還是跟房東談改用銀行匯款方式,有銀行匯款記錄,比較沒有糾紛
樓上說法,可到銀行、郵局辦匯款,這樣做法是正確方式,對房東和房客多了保障,避免房租金錢糾紛,如果房東不願意用匯款方式,可用當年度租金表格(A4),當面交錢確認數目後簽名。
很多年輕學子都不會房東拿收據,感覺傷感情,萬一真的碰到了,其實還是有依些端倪蒐證來證明,如房東收租的監視器,即交租時旁邊的證人,或者是您的匯款紀錄證明,作為證據,比較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租房子貴在誠信,我想如果你每次繳房租都是給現金,跟房東之間也有一定默契了,如果房東硬要說你沒付的話,我想你也大可租約一到就不要再續租了
我覺得也是像樓上說的,只能從物證及人證之間來細細思考尋找證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