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的土地可以擅自決定為國家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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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的土地可以擅自決定為國家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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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政府欲將宜蘭五十二甲地區私人的土地劃設為國家濕地,卻未事前與地主充分溝通,以致造成200多名地主憤怒抗議,想請問這是合情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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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5-01-27 00:08
 atos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如果那土地是有保護區價值的
不能說是擅自,政府有一定的流程去判定
但是對地主來說
自己的土地莫名其妙被徵收變成保護區
一定不滿的
這種事情很難"充分溝通"
該用多少錢來徵收永遠談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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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1-27 01:29
 JoeC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這種事情實在是屢見不鮮,根本上還是政府慣於便宜行事,政府在評估將私有地劃入自然資產或文化襲產時,因私有地主財產權可能會因此遭受損害,應該要先行辦理徵收,而徵收金額以往常用土地公告現值為基準,但近年已修法,該用市價徵收,就算不用市價徵收,也應該用公告現值加四成補償地主;除非營建署保證被列入濕地的農地地主權益不受任何影響,否則在沒有跟地主協商之前就擅自劃入,當然會引來反彈,在以往威權時代,政府專斷行事慣了,還在用舊思維處理新事務,公務機關總認為跟地主協商曠日廢時,直接列入,如果沒人發現計較的話,行政程序簡單多了,但對人民來說很不好,公務機關真的應該換換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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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1-27 02:25
 Hsia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基本上政府是可以徵收為國家用地,但是需要充分與地主溝通好配套措施,造成此爭議的是,五十二甲濕地主要位在宜蘭縣五結鄉親水公園旁,內政部營建署劃設面積173甲,不過宜蘭縣政府卻打算劃設299甲,但宜蘭政府似乎沒有事前溝通好,且應市價徵收、區段徵收、容積移轉、就地集村等配套完成後,再來劃設濕地,所以引起地主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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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1-28 17:10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原本政府就應該要跟地主好好溝通,原本屬於自己的土地莫名其妙被徵收不管是誰都會不高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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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1-29 00:43
房市話題元老

無論名義是濕地還是重大建設
台灣政府徵收民地的最大問題
都是事前溝通不足
而且用遠低於市價的公告地價徵收
更誇張的是到最後還往往都拿給建商蓋房謀利
美河市或大埔案不都如此

不過更重要的問題是政府做事大家不信任
所以無論是徵地 建設或收稅
大家心裡都會覺得好像有鬼

另外 台灣一直沒有一個一以貫之的國土利用規劃
總是想到哪裡做到哪裡
而且只有一味的開發 沒有適當保存維護的思維
也是需要檢討的
就算是以溼地作徵收名義
恐怕還是會被懷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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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1-29 01:00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濕地保育法上路,立法用意原雖良好,但政府政策施行過程中要充分說明、資訊公開,並兼顧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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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1-29 02:28
 alan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既然有保護價值當然要執行,只是要跟地主談好徵收,不然自己的地莫名其妙便保護區,當然是相當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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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1-29 04:08
房市話題元老

擅自徵收私人土地,每年糾紛不少,最大禍首是立法院決定條例,要好好決定條件補償,充分說明清楚強制徵收人民土地,反而是人民推翻政府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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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1-29 05:24
 Air4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政府想利用人民土地做為國家重要規劃,也沒什麼不對,只是若無合理配套,就等於是霸凌人民私有財產、破壞土地正義,政府應該要重視人民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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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5-03-0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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