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重重劃區買了一間新成屋7月底要過戶,因個人問題想在過戶前賣出,跟建商業務談過後,她說:如果轉賣要繳納3萬多元手續費,建議我交屋後再委託仲介賣,因為房價會再漲,可是交屋時會產生的費用及稅賦.管理費...等不少,這樣會划得來嗎?而且有規定要給建商手續費3萬這麼多嗎?合理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07-11 23:29
如果轉賣要繳納3萬多元手續費,請她們列出費用支出明細,是否有含賣買合約中的千分之二,我想銷售的做法可能無憑無據,可以談的!若合約有手續費,建議你照合約的精神損失千分之
二的手續費就算了~免得交了屋宜史房價漲一點,雖賺了一些扣掉代辦費及仲介佣金及建商要的千分之二~可能賺的是別人不是你喔!而且還有時間上的損失~
已發布 : 2013-07-12 15:38
契約書註明買方應負繳納本契約房地價款千分之二之手續費,契約規定可從其約如有超收可找消保官(建商超怕消保官),您要賣的話應該也會在交屋後才能成交,因為您想到的問題(如印花稅, 契稅, 代書費, 瓦斯外管費用, 管理費...等)買方也都會想到,除非您要便宜賣,建議你可以現在就找仲介公司,不必等交屋!
已發布 : 2013-07-14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