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最近簽約買屋,是透過某大仲介,錢也已經入履約保證專戶了,可是還沒有交屋,週末仲介打來說賣方有些急用錢,想要挪用履約保證專戶裡面的25萬,希望我們可以簽一個同意書讓他先用,說是最終那些錢也要是要他的...
該簽嗎?簽了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05-13 22:26
不好吧~履約保證不就是要等交屋後再給當作買房子的人的保障
你先撥部分款給他其實等於借他錢~
已發布 : 2013-05-14 01:41
防人之心不可無,畢竟是動輒數百萬的錢,賣方急著要用錢就趕快交屋,沒有不交屋又想拿錢的道理,不然就不需要履約保證了,仲介要作的是應該讓賣方趕快完成交易,而不是去破壞履約保證。
已發布 : 2013-05-14 01:44
還沒過戶前
錢還是別亂動
如果他不認帳不賣了
你還要跑法院
沒必要惹這種麻煩
已發布 : 2013-05-14 01:48
其實,先給屋主款項是沒有風險的!
履約保障買賣雙方,
專款專用的方式,
主要是讓買賣雙方,
將風險性降到最低~
賣房子後,無論是再買一間,或是要租房子,
一定會需要用到錢,所以可以高抬貴手一下,
也是幫忙別人啊!
如果擔心之後會不會有款項短缺的問題,
這部分就要看簽的那張動用單證明了,
總之,不會有什麼問題啦!!!
已發布 : 2013-05-14 19:18
履保就是,一般在買賣房子時,屋主怕買方不付帳款,買方怕屋主拿了錢跑了,,,所以現在都在銀行開一個履保的戶頭,等到一切都辦理完成了,過戶了,款項才會匯入賣方的戶頭,如遇到買了房子但是發現屋主有問題或者有欠款屋子被查封或過戶之類的,妳的錢在銀行那裡還是拿的回來。
已發布 : 2013-05-15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