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政府推動實價課稅,若是有2棟房子,就課囤房稅,以避免炒房,各位覺得合理嗎?
真的做到"實價課稅"才會有用,不然囤房稅甚麼的,如果稅基都還是"房屋評定現值"那對投資客來說可能還是不痛不癢~
重點是要如何判定買兩棟房子以上的人就是「囤房」呢?真正想投資置產而不是自住用途的人一樣也可以透過登記在不同人名下而使自己名下只有一棟房子,這樣的做法或許有點沒意義。實價課稅倒是較有效的作法,就如今天財政部表示要對豪宅交易核實課稅的消息,算是朝著實價課稅的方向前進吧,期待實行後的成效如何。
政府總是想一些有的沒的,覺得這好像是變相騙錢!! 我覺得不能以偏概全,買房也是理財的一種啊!! 不一定買房就是想變賣!!
買房理財沒有錯,不過獲利核實課稅也是應該的
雖然原意是為了「以稅制量、以量制價」,但是要搞清楚什麼樣的人是真正的投機炒房人,像「帝寶」每戶平均成交價達1~2億元,出售獲利達上千萬元,卻只須課徵幾十萬元的稅,那真是不合理!
不見得有2棟房子就是炒房!現在長輩大多知道若與子女同住會有較多摩擦,因此希望子女有房子住,但又不想直接將房屋過戶在其名下,所以長輩名下會有至少2棟房產,我覺得不應對有2棟房子的人加課此種囤房稅!
帶頭炒房的人雖然很不應該,但是,您覺得真正炒房的投資客,會只有2棟房嗎?政府應該搞清楚,打房不要矯枉過正,為了一些投機客,反害了一般的市井小民!
擁有四、五棟以上算是投資客(炒房投機客),買房用來是投資房地產就有獲利,投資客應該繳稅,一般的市井小民不可能有大大筆錢來投資房地產,大都買一、二棟房應該付得起,該讓投資客(炒房投機客)老老實繳稅吧。
兩棟是還好啦....我個人覺得三棟以上才算...如果三棟以上還不叫炒房,那什麼是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