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看到一間北市的老公寓
實際權狀23坪,但在廚房後面有多蓋7坪的違建
經確認過屬於可緩拆的違建
想問一下,這樣的情況,該算多少坪的物件呢?
另外也想請問,這種有緩拆違建的個案,買了之後會有什麼疑慮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21-07-09 02:46
違建通常不計價、或者跟頂加一樣算三分之一價,畢竟緩拆不是不拆,只是比較慢排到你而已。
已發布 : 2021-07-09 03:39
別算進去,只算你紙本上面有紀錄的
沒紀錄的都叫使用者賺到,不能拿來計費
已發布 : 2021-07-09 04:22
違章建築額外增加的面積,不是原建造執照所核准的範圍...也無法經由程序違建補申請建照手續而取得合法名義,因此也無法將所增建的面積登記在所有權狀上~所以造價應視為裝潢之一部分而已,露台外推加蓋多半以每坪單價之1/2計算其使用效益與建築成本,況且緩拆並不是不會拆..........
已發布 : 2021-07-12 23:59
當然還是以實際權狀去計算,
而且可能要注意,雖說是緩拆但不是不用拆,畢竟違建現在都盯得很嚴,
之後那部分的違建還是要拆除的。
已發布 : 2021-07-13 01:25
當然是以實際權狀來計算價格,緩拆還是會拆早晚的問題而已,到時候還要找空間來裝設廚房想想就有點麻煩
已發布 : 2021-07-13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