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3月1日將要調整行政區域,把40個里減為38個,校舍路29巷將更名為薪傳1路,但當地民眾不知情,直到宜蘭戶政事務所日前張貼告示單,才驚覺路名被更換,這樣的程序是否有問題,請問地方政府可以有權逕行決定這樣做嗎?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4-01-23 16:49
記得換路名要一半以上住戶同意,
台北的軍功路要改成和平東路四段,就是居民聯署同意修改的
不能地方政府說改就改
已發布 : 2014-01-23 22:00
小老百姓好像都只有"認命"的份
已發布 : 2014-01-24 00:44
現在是偷拐搶騙樣樣都來.
小心是你家被徵收的前照
我們社區也是醬
土地被分割,社區一分為二變二個里
事前都不知道
地政,戶政,都發處互踢皮球
已發布 : 2014-01-24 01:39
最近盧竹也因為升格
把原本的鄰劃分的更細
我們也就劃分到新的鄰了
已發布 : 2014-01-24 04:24
按照授權基層只要經過五分之一以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提出更改,然後申請案再經戶政事務所調查後,有四分之三以上屋主同意聯署,才會進行道路門牌改編,不應該是地方自行決定才對,我覺得不合程序!
已發布 : 2014-01-30 19:04
道路更名牽涉更換身分證、更換門牌,民眾共識度高低,是成案關鍵,如上面大大所說,是要連署通過才可以的!
已發布 : 2014-02-01 14:22
這種方式完全沒溝通就決定,根本就是強迫居民要接受!完全沒溝通就決定,根本就是強迫居民要接受。原來不只官商勾結。建商和投資客也是一夥的!
已發布 : 2014-03-23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