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區建商應提撥多少管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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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區建商應提撥多少管理基金?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房子新落成,住戶搬進,有的建商會提撥管理基金,不知建商是否應該提撥多少是合理?有一定的規定嗎?我們住戶不多,才30多戶,太少可以求償嗎?因為事關住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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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10-28 16:00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新社區的管委會成立,建商一定要“依法”提撥一筆錢給你們作公共基金,不是建商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這是法律有明文規定,建商的公共基金在申請使用執照的時候就已經有提撥出來了~不然使用執照就會下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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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10-28 21:12
 kiki
房市話題新手

可以看看你們的建照
上面會有"工程造價"
依規定,如果"工程造價"在1000萬內,要撥2%的錢當管理基金
1000萬以上~1億的話,超過一千萬的部分是1.5%
1億~10億,超過一億的部分是0.5%...

如果你們造價1000萬,建商應該要拿20萬出來,先存在政府的"公寓大廈公共基金"帳戶,建商才拿的到使用執照,才可以交屋的,
所以你們成立管委會後,可以跟地方政府(縣市政府)的建管處提出申請,如果真的建商沒提撥,可以問建管處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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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10-28 22:20
 Lena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管理基金是建商跟政府申請使用執照時,提撥到縣府專戶中,等管委會成立後,再到當地鄉鎮市公所辦理登記,管委會去銀行開戶接著去縣市政府申請提撥管理基金。你房子建商跟別人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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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10-29 00:12
房市話題元老

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故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佈施行後,建商於請領使用執照前,即須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儲存,並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選出後移交之,如建商拒不移交,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依法律程序請求建商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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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10-29 00:48
 p10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有規定:起造人(也就是建商)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其實說明白就是建商放一筆錢讓社區可以去做後續社區的管理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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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10-29 01:07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公寓大廈的公共基金除了住戶所繳的管理費之外,起造人也就是建商必須依工程總價提撥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額的錢,由各直轄市或縣市的主管機關代收,主管機關代收後待公寓大廈的管委會成立後再撥付給該公寓大廈的管委會,作為公寓大廈的公共基金,而工程的總造價必須在申請核發建照時就載明。
建商必須取得主管機關代收的繳付證明之後才能取得建物的使用執照,在公寓大廈社區成立初期,這是相當重要的一筆公共基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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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10-29 01:45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建商再申請使用執照時,就會按照營建成本提撥一定比例的金額給社區基金(上面大大已說明比例),還要加上已購客預繳的管理基金...每戶一萬!

例如:1億要提撥的基金金額=(1000萬*0.020=20萬)+(1000萬以上到1億要提撥9000萬*0.015=135萬)=20萬+135萬=155萬...
還要在加上已購客戶所預繳的管理基金1萬*?戶(如100戶)=100萬~~~
總計提撥:2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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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10-31 22:38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本來沒賣掉的空屋是屬於建商的,理應由建商負責管銷,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仍有些模糊地帶,所以有些建商(起造人)會將未賣出去的餘(空)屋的管理費,從建商提撥的社區公共基金中抵銷掉,這點很多屋主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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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11-03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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