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租賃契約修正上路,舊合約一定要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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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租賃契約修正上路,舊合約一定要更換嗎?

房市話題新手

因為政府「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修正並新增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於元旦正式上路了,想請問房客要求要重新更換合約,房東一定要更換嗎?還是可以等舊合約走完再說?這樣會有違法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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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7-01-10 08:30
房市話題元老

重要的是房客要爭取自己的權益,應該是有權力爭取更改新的合約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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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5:43
 jan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建議房東、房客還是重新簽約,避免後續困擾,如果租約內容與規定未合,可向消保官申訴,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罰,最高可罰新台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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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6:56
 JoeC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就實際面而言,還得看房東願不願意讓你換約,有些房東認為新版租賃契約範本對自己不利,當然想沿用舊約,而若房東不願意換新約,房客其實也很難要求房東,除非打定了不換就不住的決心。

而且畢竟是先簽了舊約,才有了新法規,所以房東如果想等舊約走完再用新約,其實也合情合理,所以建議還是先旁敲側擊看看房東的態度,假如房東很OK的話,當然愈早採用新版契約愈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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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7:0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先跟房東提看看吧~因為關係到自己的權益,但我也覺得房東會希望先把舊約走完,之後要簽約的話再用新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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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7:15
房市話題元老

如用舊版本合約內容沒有問題,到期再換新版本合約,對房東、房客有保障,減少租屋金錢糾紛,房東怕選錯壞房客,房客也怕壞房東亂加房租金錢、不合理要求賠償....用新版本合約上較為平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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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7:3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雖然目前還沒相關爭議發生,但既然內政部已經公布新的租約。即便房東不願換約,如果發生新約的相關爭議時,應該還是會以新約規定為主。但保險起見個人還是覺得先跟房東談看看換約,如果真的不行,又有合約中的需求,就可以嘗試看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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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7:36
房市話題新手

其實也不一定要換吧,除非裡面有哪些條文是房客想要爭取的,不然一般會走舊合約的期限再說~
房客現在要重新簽約,房東也可能重新漲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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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7:37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如果房東人很好相處上面也不錯,長期固定租的話其實房東與房客也很熟悉了,我會等舊制的約到在簽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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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7:5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等合約到期再換是OK,怕有些是合約期限很長,又或者合約內註明到期自動展延,這個可能就要想想是不是需要重新簽訂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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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1-10 17:53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若早已簽約,房東不願意換約,也只能等待舊租約到期後再重新簽約,才能適用新法,若是房客向房東詢問重新簽約事宜,但因為先前租約是雙方合議簽訂的,所以還是由房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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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2-13 07:46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可以比較一下舊版跟新版合約內容,如果合約內容對你來說沒有太大改變,我是覺得就不用換,除非房東有堅持要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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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3-15 18:00
 SUE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新版租屋契約屬於法規,明確指出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違反可依《消保法》處最高50萬元以下罰金。你覺該換不該換? 別忘保護自己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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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7-03-1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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