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課房屋交易所得稅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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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課房屋交易所得稅合理嗎?

菜鳥新會員

上班族每年已經按所得課繳综合所得稅!剩下的微薄收入好不容易存到購屋自備款,還得向親朋好友還有銀行借大筆錢;在高利率年代還得付出大筆利息; 好不容易存到一間房屋。現在問題是你有急需用錢;得出售房屋。現在政府要課房屋交易所得稅!你們不會想到政府是在重覆課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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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4-08-12 21:03
 Hsia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我們政府是萬萬稅,有許多稅制的確都需要改進~~但以房屋交易所得稅來說,如果在出售自用住宅的二年內,重新購買自用住宅,且重購之房屋的評定現值,高於出售房屋之評定現值,是可在申報購屋年度的綜所稅時,將售屋當年所繳交的房屋交易所得稅額中,自重購年度的綜所稅額中疆它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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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8-12 21:57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我們政府是萬萬稅,有許多稅制的確都需要改進~~
但以房屋交易所得稅來說,如果在出售自用住宅的二年內,重新購買自用住宅,且重購之房屋的評定現值,高於出售房屋之評定現值,是可在申報購屋年度的綜所稅時,將售屋當年所繳交的房屋交易所得稅額中,自重購年度的綜所稅額中將它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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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8-12 22:12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若納稅是以低價賠售房屋,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扺,可以之後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提醒您,在買賣屋時所有支出、收入的單據,都必須妥善保存,在報稅時才能多方試算,挑選最節稅的方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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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8-15 17:11
房市話題元老

政府擬課房屋交易稅,我覺得合理也應該課稅,買房子用來自住,不是用來炒高房價,造成首購族買不起...下一代也買不起,買房用來是住而不是用來玩炒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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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8-15 23:20
房市話題元老

版主這個命題怪怪的
如果極需用錢 我想賣房也是最後手段吧
畢竟房子如果只有一棟 賣掉要住哪?
應該是從其他管道先想辦法

回歸賣房 本來就是資本利得的一種形式
過去土增稅加上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稅
其實合計都還是偏低的
尤其和受薪階級一毛都跑不掉 差距更大
是在這種稅負結構不公的情況下 才要去改革不動產稅制

所以 後續課徵稅率等等都可以討論
但朝向單一(房地合一)價當課徵交易稅稅基標準
這是舉世皆然 就算真的是屋主急於變現 也不該用不同標準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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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8-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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