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的都更三箭( 捷運、主幹道沿線、危老都更),這計畫大幅增加建物總面積,但若不是上市建設公司或信貸良好的建商能出得起錢,其它一般小建商可能沾不上邊,計畫完成,政府也取得社會住宅的績效,似乎都是大贏家?果真是良好的政策??
這三箭其實都不是新北市政府新提出的東西,過去做都更也大多是用這樣的原則再推動,不過是否會有好的效果,還是要有一些配套,像捷運與主幹道沿線開發強度增加時,交通負擔也會變重,這時候就需要都市計畫的配合疏導,才能讓居住品質獲得確保。
至於建商的財力問題,老實說,都更建商是沒有土地成本的,而大家都知道蓋房子最大的支出就是取得土地,所以相較自己買地來蓋,都更對業者來說成本相對低,這對小建商來說反而還好一點。
而只要是都更,在高額容獎灌下去的情況下,建物建坪都會大幅增加,所以這跟建商成本沒什麼關係,反過來說,樓地板面積愈多,建商能賣的總銷金額就愈多,這才是都更的賺頭所在。
從政策工具角度來說
透過若干容積獎勵(也就是版主說的增加樓地板面積)
取得社宅是很平常的方式
至於是不是真的是大建商才玩得起
其實也不一定
說實話 這幾年真正在玩都更的業者
也不盡然是大型建商
至於要討論政策好或壞
除了政府老是把都更當作產業政策這一點需要商榷外
所有的(濫給)容積獎勵才是需要真正檢討的部分
容積獎勵不是不行
重點是如果區域公共建設沒有跟著調整進階
那對都市發展而言 最後一定是一場災難
認同~
樓上的2位大大分析的真好!
說是「捷運蓋到哪,都更做到哪」將「三環三線」升級為「三環六線」,
建商蓋給政府社會住宅或公益設施,取得較低成本的容積移轉。
這兩方都得利,但是真正的都更,幹嘛要限制捷運及主幹道沿線?
偏離捷運的老房子就不能都更??政策還有這種大小眼~
政策良不良好很難說,但是效率很差這是顯而易見的。再好的方法在沒有真正實施之前的都是空談啊!
好像面向40米幹道基地達2000M2規模,住宅用地改以360%基準容積計算、面向30米道路以345%計算,地主應會獲利,但分配則由既有店面地主與建商主導,原住宅戶僅吃點屑屑,如上面所說都更就都更,還要分等級,沒有公平性!
我贊成樓上說的,巷弄裡及偏遠的舊公寓難道就不危險?推動的政策有失公平性。所謂的政策還是有利益考量。
侯市長任內先把新北市登記在案的7600戶海砂屋能都更完再說.....沒有良好的政策跟配套..人越多越難都更..
侯市長任內先把新北市登記在案的7600戶海砂屋能都更完再說.....沒有良好的政策跟配套..人越多越難都更..
說得有理...都更耗時又費力,還不見得完成,搞不清這些政府官員不優先處理登記在案的海砂屋,光說不練..
同意樓上兩位大大的說法,在都更捷運附近的舊房子之前先把危樓和海砂屋這種有危險性的盡快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