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投資客靠著所謂的「賣紅單」操作,
可以做高房價,省了首付款及轉手來省税及賺價差,
所以預售屋階段買房,不是真正買,因為還沒簽約,賣方也可以反悔,
這樣對要真正要自住買房子的購屋消費者來說,
房子看了半天卻隨時會被取消,不是很沒保障?
各位的看法如何?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9-11-15 15:14
這就跟賣黃牛票是一樣的概念~也就是用訂金先擁有購買這個房子的權利,若準備交屋前房價已經上漲,有人想買這個房子,他則把訂購單的權利賣給下家,賺取房價上漲的價差,由於這個過程中房子始終都沒有登記在第一手的買家身上,賣出去的時候,完全不用繳稅金,這就是所謂的「賣紅單」~我覺得這對房市正常發展不是很好.....
已發布 : 2019-11-15 22:40
其實說穿了就是投資客鑽法律漏洞的賺錢手法之一吧...
已發布 : 2019-11-16 00:56
箇中蹊蹺或眉角
可以去問教韓國瑜買南港無雙的貴婦團團長 謝謝
已發布 : 2019-11-16 01:28
小心買賣房子而想賺差價,如果價格不滿意反而賠了錢,買房子自己住較安心,風險不大長期持有自己住長久安心,房子買空賣空小心成為賠錢貨。
已發布 : 2019-11-16 02:43
又不是買紅單就能做高房價,想得美喔~~~~
已發布 : 2019-11-16 03:53
這種「買空賣空賺價差的」手法,的確就是這個交易過程中,由於房子始終都沒有登記在第一手的買家身上,若買方不想要的時候,把訂購單的權利賣給下家,賺取房價上漲的價差,完全不用繳稅金,就跟賣黃牛票是一樣的概念。
已發布 : 2019-11-1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