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續租不簽書面租約,對房東還是房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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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續租不簽書面租約,對房東還是房客有利?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我的房子出租給房客2年了,到期都有再重新簽約,想知道已經配合的舊房客,繳款信用也不錯,若是延續下去租賃雙方無簽訂書面租約,口頭確認,這樣的租約對房東還是房客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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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4-06-28 16:14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租約到期,未另訂定新約,原定期的租約就稱為"不定期租約",通常不定期租約對房東應該比較沒保障,房東要收回自住,因無續約是必須與房客協商,沒辦法強制要求房客搬家,除非在屋內做違法事、違反正常租約法則才可強制收回房屋,而房子是房東自己的,卻無權正常收回,連要賣都是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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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6-29 18:52
房市話題新手

原來是這樣,謝謝樓上說明
我表妹租房子就是合約到期沒續約的情況
本來以為這樣很沒保障隨時會被趕
現在知道房東沒權直接趕,是要跟房客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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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6-29 19:36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真的很麻煩~收回要提出房東是要自住的證明,萬一是租給開店的商業區,證明自住更難,要寫房東自己要開店的企劃計畫書(開店時間至少1年),且不可以打算另租給其它人作為商業用途使用,所以還是要簽約簽清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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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6-30 03:35
高階房市話題會員

我南部的房子也是租人,因為南北往返不方便,所以我在租約最後寫下附註,就是明年租約到期如未再續約,就自動展延一年,但雙方如有要提前解約,需於三個月前提示,如此雙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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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1 01:31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若房客不願終止合約,雙方可至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曹筱筠補充,不論雙方分別提出何種約定或要求,最好都詳細列在調解紀錄,相對來說,也有調解委員會見證,避免日後再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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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02 22:12
進階房市話題會員

對房東來說房東:《土地法》規範,房東僅能因為須自用或重建,或房客將房屋轉租給他人、積欠扣除2個月押金後仍超過2個月的房租、在屋內做違法的事、違反租約內容、損壞房屋且不賠償等,才能收回房屋~
對房客來說:房東若將房屋出售,不定期租約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恐遭新房東要求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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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4-07-2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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