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當初買房子的時候,是前屋主直接告訴我的車位位置,雖有附車位,但是並沒有權狀,大樓住戶也都知道這是我的車位,但是權狀中,也沒有算在主建物的權狀持分中,現在想申請車位的獨立權狀,以免將來要賣或有爭議,要如何申請?
原PO/樓主 已發布 : 2013-05-08 21:43
要知道車位是否有車位的權利可由公設持份的比例多少看,管理委員會有汽車位的分管協議書及汽車位的清潔費的繳納收據等都可以證明.法定停車位如果在在1991年9月18日前拿到建照,同時登記為主建物者,可以單獨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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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布 : 2013-05-09 00:19
如果要確定車位是否有車位的權利~除了公設持份的比例多少可以看出來之外~就是管理委員會的汽車位的分管協議書及汽車位的清潔費的繳納收據等等都可以當佐證的證明~另外
竣工圖內容包括建築、機電、消防等圖說,住戶可憑此圖了解大樓整體的配置,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建商應將此圖移交給住戶。
已發布 : 2013-05-09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