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北部當然贊成...但是這種政策在南部因該沒辦法實行
如果將停車位提高收費.社區選出糾察大隊檢舉亂停車.這樣應該會減少開車人數.自備車位的人自然增加.所以贊成.
那也要停車位足夠才可實施,雖然這是未來趨勢但目前很難執行。
很多人買車是因為家庭或工作需要,被迫要買停車位的話,除了負擔重外,選車位可能都選到很爛的地下好幾層的位置...柯文哲以前坐在醫院,現在坐在辦公室,根本不知小老百姓的奔波之苦阿。
贊成樓上的說法,停車位現在貴的要死,甚至是辦個房子的價錢,不是人人買得起,家裡有孩子,需要車子,但是車位又是一個負擔,所以我不贊成一定要求買車位,我覺得政府應該廣建公有停車場,可以限定停車的資格,這樣或許對有孩子的中小家庭來說較理想!
車位原則上可以自備是最理想的
但一些
區域如果是屬於通勤性的或上班交通區域
合理的停車空間規劃還是要有的
像目前基隆市的停車場增建案的爭議
就是目前
臺灣停車問題的冰山一角的縮影
價錢合理當然可以自備車位
現在連機械車位都開價一百多萬
拿買車位的錢去租個車位當然用租的划算
所以我買房一定不買車位~只要附近有車位出租
這又是塑造投資客的一個天堂環境,上次聽間房市投資的專家說若是政策實施,就會有投資客開始在郊區買地興建停車塔,買車人可以先買進一個車位,等到車籍過戶後,再把車位原價賣回給投資客,以一個車位平均一年買賣12次來計算,假設投資客只要在車位買賣過程中抽取5萬元佣金,一個車位一年就可以賺進60萬元,一個停車塔若是有100個停車位,那麼一年就可輕鬆賺進6千萬元...這真是很可觀!